兴化供电公司全方位宣传禁放孔明灯
2月14日,兴化市供电公司联合兴化市经信委、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电视台、兴化报社等相关部门在城区八字桥广场举行禁止燃放“孔明灯”宣传周启动仪式。
每年春节期间,兴化市民有放飞“孔明灯”祈福的习俗,尤其是农历正月十三以后,市民燃放“孔明灯”活动逐渐频繁,并持续至元宵节达到高潮,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极易造成电线短路,引发停电事故。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兴化市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禁止孔明灯生产销售、燃放工作,并取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专门成立了由经信委、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多个部委办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禁止燃放“孔明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和管控措施。
该公司此次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在全市35个乡镇同时开展,旨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电力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增强依法用电护电的观念,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全民护电意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该公司在兴化电视台、《兴化日报》和35个乡镇有线广播电视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禁放孔明灯的相关规定,城区和35个农村供电所利用车载广播播放《江苏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联合通告》,在93辆与“110”联动的抢修车身张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提示语,在城乡庙会、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发放《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联合通告》,现场讲解燃放孔明灯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敬告广大市民不要在电力设施附近燃放孔明灯,吁请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同时,该公司还增加故障抢修人员值班力量,成立了护线巡查突击队,加大对属地辖区内的高、低压线路和电力设备的巡查力度,发现有孔明灯吊挂在电力线路、设备上,将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孔明灯”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