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供电采用法院诉前告知书催收电费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玉娥 报道 “本院在案件受理前建议双方庭外和解,希望您及时与国网福建晋江市供电有限公司或直接到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核实欠费情况,尽早解决纠纷。”
日前,晋江某彩印公司在收到晋江市人民法院发出“欠电费告知书”后再也坐不住了,立即向供电公司交了几个月来所欠的2441.11元电费。据了解,这是晋江供电公司针对恶意欠费用户而启用的法院诉前告知书催费策略。
据悉,该彩印公司从今年2月份开始没有用电,但又没有及时向供电公司申请暂停供电,导致每个月必须缴纳变损电费。供电公司多次上门协调无果,针对其恶意拖欠电费行为,晋江供电公司积极寻求法律的保护,通过法院向其发放诉前告知书。在收到告知书后,迫于法律的威严,该彩印公司利用营业厅自助终端缴交了拖欠的电费和违约金,并态度诚恳地保证今后一定准时缴费。
据悉,从今年6月份起,晋江供电公司与晋江市法院联手,常态化试行小额诉讼催费。法院将对恶意欠费的用电客户发出“欠电费告知书”,若用户在指定时间内仍未履行缴费义务,将进入诉讼程序,欠费用户还会因此记上不良信用记录。截至2015年8月底,晋江市法院共发放诉前告知书 34户,成功送达29户,共计回收欠费金额378427.29元。对于拒签告知书以及收到告知书还拒不缴交所欠电费的企业和个人,法院将依法立案审理。
多年来,晋江公司多措并举确保全年电费回收结零建立电费回收上下联动机制,分析客户电量变化、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缴费能力等方面综合情况,做好风险用户的指导和沟通,当好企业的“电参谋”;制定大用户电费回收风险管控措施,超前防范电费风险,变事后追缴为事前管理。同时经常进行走访,上门了解重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电费数额较大的客户实行分次结算,保证电费及时回收;充分拓展缴费渠道,增强电费缴纳的便捷性、高效性,满足不同客户的缴费需求。目前该公司已有银行代收、POS机等12种缴费方式,并每月定期为客户发送缴纳电费信息,为客户缴纳电费提供多项选择;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品牌宣传、主题活动等形式,宣传电费回收工作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电费回收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电费回收与优质服务工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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