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鼓励跨省跨区
2018-05-13 17:36:52 来源: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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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4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以市场化的方式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国家能源局要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
任何部门(机构)不得随意干预发电权交易,原则上由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及关停发电机组发电,由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不应逆向替代。
另外,还鼓励通过进一步促进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等方式,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而在5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江苏首次开展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权交易》。江苏与甘肃、新疆等西部省份开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权替代交易开始执行,全年交易规模预计4.6亿千瓦时(甘肃3.4亿、新疆1.2亿),这是江苏在全国范围内首例成交的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权替代交易。而随着国家能源局这份促进发电权交易文件的发布,相信很快就会出现第二例、第三例的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权替代交易。
而在5月9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也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云南送广东年度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的通知》。其中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的出让方是广东的燃煤发电企业,受让方为云南水电发电企业,出让方出让标的为电厂2018年7-12月年度基数电量和年度合同电量。这同样也加大了清洁能源的消纳,所以晶见认为,不久之后,跨省跨区的发电权交易将非常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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