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450余万元 ,原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梁波获刑12年
2018-05-07 09:45:13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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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北京晚报5月5日报道,被媒体称作“电老虎”的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因受贿45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悉,被告人梁波的受贿事实发生在2003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他的职务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升至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火电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其职责内容包括除南方五省(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以外的国家火电项目的项目审批。
案件审理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人梁波的每笔受贿数额多则几十万,少则一两万,十年间,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中国华电、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电投、神华集团、中国国电等公司及单位在电力项目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先后34次非法收受这些单位给予的4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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