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煤改气"未完工地区可沿用燃煤取暖
2017-12-07 00:00:00 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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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已于12月4日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提出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2+26”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和开封。据统计,目前上述城市皆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气代煤行动。
文件要求,各地在推进散煤治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气源、电源保障的综合协调。已经完工的项目及地方,必须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在存在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工业等领域用气用电必须为民用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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