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调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
2015-09-28 00:00:00 来源:英大网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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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英大网讯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光伏电站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根据各地区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及发展需求,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
按照《通知》要求,2015年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主要用于支持光伏电站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好以及积极创新发展方式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地区建设光伏电站。
本次调增涉及全国14个省及自治区,其中新疆(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调增规模最大,达到100万千瓦;其次是河北和内蒙古,调增规模达到了70万千瓦。此外,宁夏、青海、云南的调增规模也都达到了40万千瓦。
按照《通知》要求,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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