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监局开展“12・4”普法活动
2009-12-03 09:03:58 来源:华北电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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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近几年来,华北电监局一直非常重视法制宣传和依法监管工作,持续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律进机关”活动。这些活动增强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今年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授予华北电监局“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学习法律的意识,在第九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华北电监局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普法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举办了两次法律讲座。
在11月26日公安侦查专家作的《证据的收集与鉴别》专题讲座中,专家首先介绍了证据法律基本知识,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了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的含义,然后分析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区别。讲座重点针对执法实际需要,讲解了询问的基本规则、准备工作、询问的方法、语言技巧、需注意的细节以及对询问材料的评判和使用。讲座还介绍了电子物证的收集和提取方法,互联网+取证方法和文件检验方法等现代科技条件下证据的收集和鉴别的途径。课后大家就有关取证问题向专家们进行了咨询。
11月11日,华北电监局邀请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与员工进行了一场《我们身边的法律》讲座、交流活动。活动以提问互动的形式进行。两名律师首先介绍了日常生活普遍涉及的物权、合同、侵权等法律常识,着重对有关房产买卖和租赁、自然人之间借款、婚姻财产、继承、赠与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做了详细讲解,对消费后要及时索要并保留发票、签字时必须看清文本内容等细节问题作了简要提醒。大家就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交流。
两次讲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好评。这不仅增加了执法人员对证据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执法人员对证据的获取和识别能力,而且增强了员工保护财产权、人身权等权利意识,强化了员工履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的义务意识。
在11月26日公安侦查专家作的《证据的收集与鉴别》专题讲座中,专家首先介绍了证据法律基本知识,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了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的含义,然后分析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区别。讲座重点针对执法实际需要,讲解了询问的基本规则、准备工作、询问的方法、语言技巧、需注意的细节以及对询问材料的评判和使用。讲座还介绍了电子物证的收集和提取方法,互联网+取证方法和文件检验方法等现代科技条件下证据的收集和鉴别的途径。课后大家就有关取证问题向专家们进行了咨询。
11月11日,华北电监局邀请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与员工进行了一场《我们身边的法律》讲座、交流活动。活动以提问互动的形式进行。两名律师首先介绍了日常生活普遍涉及的物权、合同、侵权等法律常识,着重对有关房产买卖和租赁、自然人之间借款、婚姻财产、继承、赠与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做了详细讲解,对消费后要及时索要并保留发票、签字时必须看清文本内容等细节问题作了简要提醒。大家就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交流。
两次讲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好评。这不仅增加了执法人员对证据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执法人员对证据的获取和识别能力,而且增强了员工保护财产权、人身权等权利意识,强化了员工履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的义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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