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与吉林省政府合作开发敦化抽水蓄能电站
2008-12-08 11:25:52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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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2008年12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开发建设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协议签订仪式在京举行。吉林省委书记王珉,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韩长赋,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出席签字仪式,并就进一步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吉林电网建设,扩大内需,满足吉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此次签署合作开发建设协议的敦化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吉林省敦化市境内,初选建设规模140万千瓦,初拟额定水头676米,电站拟以500千伏一级电压、两回出线接入东北电网。敦化站址地形地质条件好,利用水头高,不淹没耕地,无搬迁人口,技术、经济指标相对较优,是吉林省内较好的抽水蓄能站址。按2007年4季度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总投资为54.52亿元,静态投资为45.78亿元。根据协议,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出资70%、吉林省地方企业出资30%的比例,进行合作开发。
签字仪式上,王珉首先对国家电网公司给予吉林省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目前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增长快速,优先发展电力工业,是吉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选择。加快发展吉林电网,不能单纯依靠火电,要大力发展水电、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实现火电、风电、水电等互济运行。此次在敦化兴建抽水蓄能电站,能够起到适应吉林风电发展,提高居民用电质量和可靠性,促进绿色环保和资源节约的重要作用。吉林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支持敦化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
刘振亚感谢吉林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对公司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他说,近年来,吉林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吉林电网同样发展迅速。此次双方合作开发建设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将对吉林今后大力发展风电、核电等新能源,确保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刘振亚希望电站能够尽早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尽早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长李龙熙,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李福春,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舒印彪,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敏出席签字仪式。吉林省有关部门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字仪式。(记者崔越男 摄影高志星)
此次签署合作开发建设协议的敦化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吉林省敦化市境内,初选建设规模140万千瓦,初拟额定水头676米,电站拟以500千伏一级电压、两回出线接入东北电网。敦化站址地形地质条件好,利用水头高,不淹没耕地,无搬迁人口,技术、经济指标相对较优,是吉林省内较好的抽水蓄能站址。按2007年4季度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总投资为54.52亿元,静态投资为45.78亿元。根据协议,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出资70%、吉林省地方企业出资30%的比例,进行合作开发。
签字仪式上,王珉首先对国家电网公司给予吉林省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目前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增长快速,优先发展电力工业,是吉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选择。加快发展吉林电网,不能单纯依靠火电,要大力发展水电、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实现火电、风电、水电等互济运行。此次在敦化兴建抽水蓄能电站,能够起到适应吉林风电发展,提高居民用电质量和可靠性,促进绿色环保和资源节约的重要作用。吉林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支持敦化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
刘振亚感谢吉林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对公司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他说,近年来,吉林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吉林电网同样发展迅速。此次双方合作开发建设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将对吉林今后大力发展风电、核电等新能源,确保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刘振亚希望电站能够尽早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尽早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长李龙熙,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李福春,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舒印彪,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敏出席签字仪式。吉林省有关部门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字仪式。(记者崔越男 摄影高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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