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监局2008年上半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受理工作进展顺利
2008-07-07 09:36:57 来源:东北电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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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东北电监局一直将颁发许可证工作作为电力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资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由分散申报,转化为分地区召开动员会、集中办学习班以及现场辅导等形式,要求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收到良好效果。
今年上半年,东北电监局受理申报发电许可证企业177家,其中受理总容量2.5万千瓦以上企业25家;颁证42家,其中2.5万千瓦以上7家,0.6至2.5万千瓦35家。黑龙江电监办受理申报企业60家,颁证20家;吉林电监办受理申报企业25家,颁证12家;局资质管理中心受理申报企业92家,颁证10家。
自开展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受理工作以来,东北区域已受理发电许可企业543家,占各类发电企业总数的74%,其中已获得发电许可证的企业365家(中央企业56家)。没有申报的发电企业还有190家,主要是6000千瓦以下企业,占总数的26%。目前,东北区域6000千瓦以上发电企业申报受理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目前,由于一些发电企业很难出具政府部门提供的二氧化硫排放监测报告、环保达标证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热电联产等一系列辅助证明材料,致使给部分申报企业获得许可证带来了难度,同时也给颁证工作进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今年上半年,东北电监局受理申报发电许可证企业177家,其中受理总容量2.5万千瓦以上企业25家;颁证42家,其中2.5万千瓦以上7家,0.6至2.5万千瓦35家。黑龙江电监办受理申报企业60家,颁证20家;吉林电监办受理申报企业25家,颁证12家;局资质管理中心受理申报企业92家,颁证10家。
自开展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受理工作以来,东北区域已受理发电许可企业543家,占各类发电企业总数的74%,其中已获得发电许可证的企业365家(中央企业56家)。没有申报的发电企业还有190家,主要是6000千瓦以下企业,占总数的26%。目前,东北区域6000千瓦以上发电企业申报受理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目前,由于一些发电企业很难出具政府部门提供的二氧化硫排放监测报告、环保达标证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热电联产等一系列辅助证明材料,致使给部分申报企业获得许可证带来了难度,同时也给颁证工作进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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