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战略投资迈出流域扩张新步伐
2007-02-15 10:15:55 来源:顶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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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事件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告,长江电力与湖北省国资委于2007年2月13日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省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的协议,公司将以现金31亿元人民币战略投资湖北能源,获得其45%的股权;湖北省国资委以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列明的截至2006年12月31日湖北能源所有资产和负债(其中已包括本次湖北省国资委向湖北能源进行增资的价值)对应的净资产占有湖北能源55%的股权。该事项的议案已经董事会通过,尚待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评论1、投资具备四方面战略意义首先,符合长江电力新增协同效应资产、提升竞争能力的长远发展规划。湖北是长江电力水电资产所在地、三峡电力重要输送通道与消纳区,通过战略投资长江电力将密切与湖北省政府的联系,有利于参与核电项目、收购其它优质电源等进一步合作。其次,长江电力是中央水电企业龙头,湖北能源则是湖北省最大的国资能源投资主体,双方地域相同、业务相近、资源互补,双方合作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和地方企业战略重组的精神。第三,长江电力所属电站均为同一流域水电,电源结构单一,汛期调峰能力差,需要通过除收购三峡机组以外的各种方式加快规模扩张,并新增火电资产实现水火互济。最后,三峡水电与湖北能源水电实施两梯级五库联合运行,将发挥发电、防洪、航运等各方面综合效用,经济效益较为可观。
2、投资时机得当、成本合理,实现双方共赢长江电力选择投资的时机正好是湖北能源经营的暂时性低谷、电力行业的阶段性底部以及湖北省电力市场的低点,投资时机得当,颇具战略眼光。一方面解决了湖北能源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的短期问题,有利于其长远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长江电力出资31亿元将获得未来权益装机容量201万千瓦,在取得成本优势的同时扩张了湖北电力市场版图。可谓实现了投资双方的战略共赢。
3、获得的长期战略效益大于短期经营效益由于增资后对湖北能源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改进需要一定过程,因此,短期内难以实质性改善湖北能源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因而对长江电力的影响较小。重要的是长江电力将获得两方面长期战略效益,一是与湖北能源水电资产的三个协同效应:1、联合运行的经营协同效应;2、注资降低财务费用、推动项目建设,发挥三峡总公司资金优势的财务协同效应;3、双方共享经营管理经验、提升经营效益的管理协同效应;二是上市溢价。通过重组改制推动湖北能源整体上市,将为长江电力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获得上市后的流动性溢价,进一步提升股权投资价值。
4、需要注意以下四方面风险:湖北能源的治理风险、经营风险、电力市场风险与政策风险。
结论根据我们的预测,2006――2008年长江电力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448元、0.552元与0.637元,考虑到公司进一步实施战略规划有望带来的持续规模扩张、协同效应,给予长江电力“买入”的投资评级。
基于地方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合作为大力推进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湖北省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共同推进湖北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湖北省政府和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三峡总公司就做大做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保障湖北省能源供应的稳定、经济、清洁与安全,实现三峡总公司与长江电力在长江流域的规模扩张、协同效应等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双方商定:由三峡总公司负责引进资金,扩大湖北能源的注册资本,提高电力产业发展能力;湖北省政府以湖北能源为平台加快发展湖北省能源产业,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煤电,因地制宜地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项目。
通过改制上市实现湖北能源跨越式发展根据与湖北省政府及湖北省国资委协商,长江电力战略投资湖北能源总体方案主要为:先增资扩股,再重组改制,最后伺机整体上市。具体举措为:1、增资扩股:长江电力以现金(约31亿元)出资,占湖北能源45%的股权,湖北省国资委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湖北能源的全部净资产作价占55%股权;2、重组改制:推动湖北能源尽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调整资产、债务、业务和组织管理结构,突出发电主业经营,增强盈利能力。长江电力按照协议内容根据投资比例委派董事、监事,并通过派出核心管理人员,与湖北能源共享管理经验,降低经营风险;3、整体上市:经过转换经营机制,突出发电主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双方将共同推进湖北能源整体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
投资湖北能源的战略意义长江电力投资湖北能源的战略意义在于以下四方面:
符合发挥协同效应增强竞争实力的长远发展规划湖北地区是长江电力主要水电资产所在地,亦是三峡电力重要的输送通道与消纳区。因此,通过战略投资湖北省电力市场最大的竞争主体――
湖北能源,长江电力能够加强与湖北省地方政府的密切联系,有利于后续进一步合作,如参与核电项目、收购其它优质电源项目等等<
评论1、投资具备四方面战略意义首先,符合长江电力新增协同效应资产、提升竞争能力的长远发展规划。湖北是长江电力水电资产所在地、三峡电力重要输送通道与消纳区,通过战略投资长江电力将密切与湖北省政府的联系,有利于参与核电项目、收购其它优质电源等进一步合作。其次,长江电力是中央水电企业龙头,湖北能源则是湖北省最大的国资能源投资主体,双方地域相同、业务相近、资源互补,双方合作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和地方企业战略重组的精神。第三,长江电力所属电站均为同一流域水电,电源结构单一,汛期调峰能力差,需要通过除收购三峡机组以外的各种方式加快规模扩张,并新增火电资产实现水火互济。最后,三峡水电与湖北能源水电实施两梯级五库联合运行,将发挥发电、防洪、航运等各方面综合效用,经济效益较为可观。
2、投资时机得当、成本合理,实现双方共赢长江电力选择投资的时机正好是湖北能源经营的暂时性低谷、电力行业的阶段性底部以及湖北省电力市场的低点,投资时机得当,颇具战略眼光。一方面解决了湖北能源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的短期问题,有利于其长远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长江电力出资31亿元将获得未来权益装机容量201万千瓦,在取得成本优势的同时扩张了湖北电力市场版图。可谓实现了投资双方的战略共赢。
3、获得的长期战略效益大于短期经营效益由于增资后对湖北能源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改进需要一定过程,因此,短期内难以实质性改善湖北能源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因而对长江电力的影响较小。重要的是长江电力将获得两方面长期战略效益,一是与湖北能源水电资产的三个协同效应:1、联合运行的经营协同效应;2、注资降低财务费用、推动项目建设,发挥三峡总公司资金优势的财务协同效应;3、双方共享经营管理经验、提升经营效益的管理协同效应;二是上市溢价。通过重组改制推动湖北能源整体上市,将为长江电力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获得上市后的流动性溢价,进一步提升股权投资价值。
4、需要注意以下四方面风险:湖北能源的治理风险、经营风险、电力市场风险与政策风险。
结论根据我们的预测,2006――2008年长江电力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448元、0.552元与0.637元,考虑到公司进一步实施战略规划有望带来的持续规模扩张、协同效应,给予长江电力“买入”的投资评级。
基于地方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合作为大力推进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湖北省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共同推进湖北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湖北省政府和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三峡总公司就做大做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保障湖北省能源供应的稳定、经济、清洁与安全,实现三峡总公司与长江电力在长江流域的规模扩张、协同效应等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双方商定:由三峡总公司负责引进资金,扩大湖北能源的注册资本,提高电力产业发展能力;湖北省政府以湖北能源为平台加快发展湖北省能源产业,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煤电,因地制宜地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项目。
通过改制上市实现湖北能源跨越式发展根据与湖北省政府及湖北省国资委协商,长江电力战略投资湖北能源总体方案主要为:先增资扩股,再重组改制,最后伺机整体上市。具体举措为:1、增资扩股:长江电力以现金(约31亿元)出资,占湖北能源45%的股权,湖北省国资委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湖北能源的全部净资产作价占55%股权;2、重组改制:推动湖北能源尽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调整资产、债务、业务和组织管理结构,突出发电主业经营,增强盈利能力。长江电力按照协议内容根据投资比例委派董事、监事,并通过派出核心管理人员,与湖北能源共享管理经验,降低经营风险;3、整体上市:经过转换经营机制,突出发电主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双方将共同推进湖北能源整体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
投资湖北能源的战略意义长江电力投资湖北能源的战略意义在于以下四方面:
符合发挥协同效应增强竞争实力的长远发展规划湖北地区是长江电力主要水电资产所在地,亦是三峡电力重要的输送通道与消纳区。因此,通过战略投资湖北省电力市场最大的竞争主体――
湖北能源,长江电力能够加强与湖北省地方政府的密切联系,有利于后续进一步合作,如参与核电项目、收购其它优质电源项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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