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优惠电价计算方法调整 代征款不参与打折
2004-06-30 11:13:19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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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记者张乐克通讯员熊威)记者昨从省电力公司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分时电价的优惠打折计算原则将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是:各项代征款不再参与优惠打折,代征款项包括:库区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002元、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0.02元、农村电网低压维护费每千瓦时0.0188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千瓦时0.012元(武汉市每千瓦时0.015元)。
调整方案是:各项代征款不再参与优惠打折,代征款项包括:库区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002元、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0.02元、农村电网低压维护费每千瓦时0.0188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千瓦时0.012元(武汉市每千瓦时0.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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