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价将涨0.0178元 居民生活电价不改变
2004-06-22 19:45:21 来源:江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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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江西电视台消息: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疏导江西电网电价矛盾,我省适当提高了销售电价水平。电网销售电价(含税)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178元,调整后居民生活电价将不会改变。
据了解,提高的0.0178元中有0.0118元用于解决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0.006元用于解决燃煤发电机组由于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增支。调整后,我省居民生活电价不变;商业用电价格在电价表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44元;为扶持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对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的用电价格,在降低后的商业用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06元。同时,各趸售县电网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43元;动力用电价格(其中大工业用电为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其它用电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转移高峰电力需求,多用低谷电力,缓解高峰电力供需矛盾,江西电网将在7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试行销售侧季节性电价。此外,电价调整自2004年6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季节性电价将按当月正常抄见电量执行。(帅雪琴)
据了解,提高的0.0178元中有0.0118元用于解决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0.006元用于解决燃煤发电机组由于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增支。调整后,我省居民生活电价不变;商业用电价格在电价表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44元;为扶持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对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的用电价格,在降低后的商业用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06元。同时,各趸售县电网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43元;动力用电价格(其中大工业用电为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其它用电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转移高峰电力需求,多用低谷电力,缓解高峰电力供需矛盾,江西电网将在7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试行销售侧季节性电价。此外,电价调整自2004年6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季节性电价将按当月正常抄见电量执行。(帅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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