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碧斌:分布式电源发展需统一规划
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 赵雅君 王萍
近年来,分布式电源发展不断深入。综合考虑我国分布式电源资源条件、技术装备水平、开发经济性、电网消纳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有机构初步预测,2020年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可达1.87亿千瓦,占同期全国总装机的9.1%;2030年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可达5.05亿千瓦,占同期全国总装机的17.3%。总体来看,分布式电源占比逐年增加,年均增加近一个百分点。在8月26日~27日召开的2015(第二十一届)国际分布式能源论坛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黄碧斌博士表示:“分布式电源使每一个企业、每一座建筑、每一个家庭既是能源消费者,也可以成为能源生产者,让普通人得以实现‘能源梦’,体现‘平等参与、自由分享’。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看上去人人都可参与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是一个五脏俱全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政府、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厂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金融机构、用户、专业化服务商等众多利益相关方,又受光照资源、屋顶资源、天然气资源、用户电价类型、用电特性等诸多因素影响,需要解决好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且牵扯到很多新问题,项目实施的复杂性不亚于甚至超过常规发电项目。”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制定之年,把握好分布式电源发展关键问题,有利于促进未来分布式电源健康、可持续发展。黄碧斌说,借鉴国际经验,吸取过往教训,需要重点关注三个问题:发展规划,政策配套,标准规范。
不打无准备之仗
黄碧斌说,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是做好分布式电源发展规划的重要前提。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各种技术类型分布式电源发展目标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能源战略目标、能源资源禀赋、社会承受能力、技术装备水平、行业发展需要等因素。二是考虑电网条件,引导合理布局。分布式电源规模小,建设周期短,规模位置难易提前预测,如果缺乏合理引导,容易造成局部地区项目过于集中,装机容量过大,对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增加电网改造成本,降低分布式电源利用效率。三是兼顾发展速度和质量。分布式电源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激励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完善,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践和积累经验。分布式电源的高开发利用成本最终将通过上调电价附加由全社会分摊,会对其他行业产生影响。发展分布式电源应立足技术创新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配套政策要跟上
“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成本较高,涵盖设计项目业主、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多个利益相关方。”黄碧斌表示,在政策设计上需注意三点:一是优化知识政策,保障收益稳定性,降低融资难度。根据测算,目前,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理论盈利能力相对较好,分布式天然气发电在少数地区有一定盈利能力。但是,项目还存在优质屋顶资源难找等问题,以及节能服务合同违约、用户减产倒闭等风险,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也使项目融资存在一定难度,现阶段,分布式电源投资吸引力仍显不足。二是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目前,国家分批下拨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电网公司优先转付给分布式电源业主。但是,要注意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和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构建完整的商业化运作产业链,重视用户需求,推动各方积极参与。从业主角度看,业主投资需依托完整的商业化运作产业链,包括投融资渠道、商业模式等;从用户角度看,用户提供屋顶或场地,又向业主支付电费,其参与积极性需要得到有效激发。因此,政策制定和完善在关注对业主的经济激励和收益保障的同时,还应注重满足用户需求,兼顾电网企业的成本付出。
标准规范要统一
“分布式电源发展有赖于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但逐步严格和不断完善的管理规划和技术标准也是支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黄碧斌表示,首先,必须重视电力系统运行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电力行业瞬时平衡的特点,决定了该行业具备很高的技术和管理门槛。如果不重视电力系统运行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分布式电源大规模接入电网,一方面势必带来对系统运营安全和供电质量与可靠性方面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其自身发展的经济性,包括发电量无法被完全消纳以及可能面临更高的改造成本等问题。其次,学习经验、吸取教训,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我国已经历了风电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和纠偏代价。对分布式电源来说,一旦出现类似问题,其代价会更高但成效会更低。分布式电源是“群众化”的发展模式。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小、分布广、星星点点、数量繁多、涉及千家万户,而且业主都不具备运作维护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倘若出现问题,再回过头来改,所花费的成本将是巨大的,会远远超过我们在早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所需投入的成本。
预计未来几年,我国仍将是全球分布式电源增长空间最大、发展势头最强的国家,但从现实情况看,要实现这样一个发展目标,并非易事。黄碧斌表示,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情,努力在发展规划引导、支持政策完善、标准规划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他建议,首先要加强发展规划引导。分布式电源是一种新型能源电力发展方式,容量和布点不确定性大,且引入更多新兴市场主体,传统规划管理机制需要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具体来说,一要加强分布式电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电源规划与电网规划之间的统筹衔接,增强规划的一致性、协调性、严肃性,超前发布消息,引导分布式电源均衡、有序发展。二要在规划和政策制定中充分发挥电网企业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多方形成合力,推动分布式电源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要借鉴国外经验,尝试以渗透率指标为抓手,统筹考虑电网消纳能力,调控分布式电源发展布局。此外,要创新完善知识政策,重点完善光伏发电政策、出台天然气发电政策,推动技术和运营创新等。要参考国际经验,建立“补贴标准逐年降低”机制,根据发电成本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补贴标准,激励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高效利用有限补贴资金。要根据年度补贴总额合理确定发展总规模,防止出现补贴拖欠、支付不及时等问题。要考虑天然气供需和价格形势、产业化水平等,适时出台支持政策,初期可采用初投资补贴政策。
最后,要加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是让分布式电源真正成为“小而美”的新兴能源供应方式,成为未来主力电源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技术标准规范,覆盖分布式电源项目设计、施工、电网接入、竣工验收、运行管理全过程。加强运行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分布式电源并网运行的在线监测和一定程度可控,根据分布式电源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运行管理要求,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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