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35户中央企业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答记者问
2018年6月20日,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原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35户中央企业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围绕此次公告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1.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7年中央企业审计的基本情况。
答: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35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涉及的企业户数,较前几年有大幅增加。这是审计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全覆盖力度的重要体现。35户中央企业主要涉及资源能源、交通运输、通信、制造、商贸投资、建筑、科研服务等行业,其中包括11户中管企业。据企业财务资料反映,至2016年底,35户企业共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23万家、参股公司2612家,资产总额11.65万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62万亿元,大多数企业实现盈利。
2.问:根据审计情况,请简要评价35户中央企业改革成效和经营发展情况?
答:总体上看,35户中央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和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围绕主业发展实业、优化产业布局,眼睛向内压缩成本,运行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积极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作用,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二是调整优化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兼并重组,深度整合资源,突出实业、突出主业,构建多元化业务格局,培育新的增长点,有力推进生产经营企稳向好。
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运用等事项的管理,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推进精益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防范风险。
3.问:请您介绍一下,此次35户中央企业审计重点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查出了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在肯定35户中央企业取得成绩的同时,这次审计我们坚持依法求实、问题导向、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围绕“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绩效”目标,以35户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聚焦审计重点,重点关注企业总部和二级单位,重大资金运用、重大投资项目等延伸至三级及以下单位,发现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审计工作:
一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主要审计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真实性情况。被审计企业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企业经营业绩不实,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未将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部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等,造成多计或少计利润,同时涉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准确的问题;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销售和建造合同收入,未准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成本费用,造成多计或少计利润,或者在年度间调节利润。
二是经营管理方面,主要审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情况、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等重大措施情况。被审计企业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企业经营管控仍然比较薄弱,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闲置;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措施还不够有力。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存在一些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股权收购、重大资金运用等决策未经批准违规决策、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盲目决策等问题,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闲置;内部管理方面,一些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与销售业务招投标不规范,一些产权或资产转让、投资并购业务评估手续不健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违规出借资金或对外担保等问题,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闲置;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有的企业未及时制定完善全面深化改革方案或试点任务实施方案,有的企业未及时完成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等工作,有的企业重大科研或建设项目推进较慢等。
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主要审计企业管理人员落实廉洁责任制情况。被审计企业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中央企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购买礼品、兼职取酬、违规领取补贴、超标准购车或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部分中央企业下属单位的个别管理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本人经商办企业或者亲属投资企业与其所在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同时审计还发现个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审计已将这些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问:请您介绍一下,35户中央企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答:审计不仅要敢于和善于揭示问题,更重要的是着力推动问题的解决。我们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2017年底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工作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实现“整改全覆盖、问题零容忍”。35户中央企业积极部署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审计整改工作统一到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目标上来,将全面整改问题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严肃对待,不回避矛盾。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作出指示批示,牵头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实行清单管理,逐一分解,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和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实现任务再分解、责任再落实、措施再细化,按照“制度未完善的不放过、资金未追回的不放过、责任未落实的不放过”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相关企业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期整改。分别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补缴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终止合同等方式进行整改;对存在制度漏洞的,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造成损失或损失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党纪政纪等处分。
5.问:请您介绍一下国有企业审计未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审计重点,按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目标,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更新的举措、更新的作为,推动新时代企业审计事业实现新发展。
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构建集中统一的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科学统筹谋划,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审计监督模式;坚持科技强审,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持续加大企业审计数据分析力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审计队伍,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中,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经营业绩情况、经营管理情况、重大风险隐患、落实廉政责任制和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创新审计理念,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做出审计评价,客观、合理、准确定性和处理相关问题。积极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推动中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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