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资讯 > 政策监管 > 政策动态 > 正文

人民日报:企业国资交易监管办法出台国有控股权改变须报批

  2016-07-11 00:00:00    来源:admin admin
A- A+
电力18讯: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公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法》强调,因产权转让、增资等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必须报批。

依据《办法》进行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四类: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独资企业、全资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由前两类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关于企业产权转让,《办法》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其子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制度,确定审批管理权限。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企业增资方面,《办法》提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

企业资产转让方面,《办法》规定,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

本文摘自:《人民日报》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众多电力央企前领导任中央企业

2021-01-03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什么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02-24

两部委:取消电网、加油站、新能

2018-06-30

热点排行
  • · 经贸委提出今年电力调控目标及措施
  • · 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委托湖北省电力公司运行管理三峡送出工程
  • · “西电东送”工程介绍和重大意义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公布,设立能源储备司
  •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
  • · 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向张黎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 · 热点关注:节能,传递怎样的信息
  • · 热点聚焦: 开放与监管一个都不能少
  • · 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 坚持稳中求进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