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资讯 > 政策监管 > 政策动态 > 正文

能源局密集商讨新能源审批权下放 须建约束机制

  2013-05-10 08:50:08    来源: 
A- A+
电力18讯:    围绕着“审批权下放”这一话题,《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和协会以及企业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同时也深入到基层了解情况,可再生能源中,风电、水电可能位列首批审批权下放名单中。

  政策落地“渐近”

  “审批权下放比较复杂,一些核心问题还存在争议,比如审批权是要下放到哪个层级的地方,谁来把关,如果导致过剩,责任谁来承担,补贴由谁发放等。”上述人士称。

  据他透露,本次审批权大幅下放和取消的名单中,水电、火电、风电、电网、油气管道等能源项目都将有可能位列其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无需再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

  “行政审批是中央的一项硬任务,这是军令状,各个部委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一些调整,但是审批权逐步分批下放的趋势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一位部委官员在电话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据了解,2008年为扩大内需,中央提出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紧接着又实施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当时,由于5万千瓦以上风电项目由国家层面核准,5万千瓦以下由省级政府核准。在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下,一些发电企业将大型风电项目分拆成多个小于5万千瓦的小项目(多为4.95万千瓦)进行申报,获得核准后,形成多个风电场分期接入电网、局部地区风电接入过于集中的局面。为此,2011年国家能源局对风电行业开始回收地方审批权,要求各省核准风电项目前须先向国家能源局上报核准计划。

  “对于很多投资和项目而言,审批权过于繁琐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是必然趋势。

  担忧加剧地方保护

  随着新能源审批权“开闸”信号传来,一些企业负责人也担心,繁琐的审批制度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但是审批权下放,是否会出现地方权力过大,出现地方为了完成考核突击上项目,和产业政策相违背,一些部门因为权力加大后滋生腐败,出现权力寻租等情况。

  另一方面,加剧地方保护也是很多人担心的重点。“审批权下发后,各省的权力增大了,企业跨省做项目的难度就更大。”一位光伏企业老总不无担心地说。

  据了解,地方保护主义的痕迹在各地行政审批中并不鲜见。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将新能源项目看成当地的重要发展机会,要求投资者使用本地风电装备,或者在当地配套建设相关生产基地,才能获得当地电站项目的建设资格。这导致各地涌现出一大批为了拿到路条而草率上马的“垃圾”产能。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认为,审批权下放后,需要高度关注中央与地方之间规划统筹和协调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有可能又回到2011年以前那混乱和无序建设的状态。”

  须配套改革和建立约束机制

  地方政府无疑在本次审批权下放中扮演最为重要的角色。接近发改委人士向记者坦言,实际上围绕着审批权,中央和地方的矛盾由来已久,而这次审批权下放,如何在放权的同时,建立一系列机制,通过市场的手段来实现调整地方投资结构,防范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非常重要。

  “改革并不等同于放权,审批权下放不等同于随便放手。现在包括能源在内的很多领域,在地方的竞相上马下,出现投资过度,一味地强调放权的做法并不合适,解决这一问题重要在于加强规划和控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称。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王元京建议,比如影响企业直接决策等一些不该批的就要取消或者放下去,避免过碎、过细,阻碍经济活力。另一方面,涉及到环保、安全的方面,虽然不用集中在中央来批,但是要由法律法规逐渐代替行政,用各级部门执法的方式来实现。此外,该批的事项还应逐步公示,促进审批的透明化、标准化、公开性。

  专家表示,审批权下放还须配套包括价格改革、利率市场化、行政效率提升、法制更加完善等一系列配套的改革。还要加强监管,建立起一系列配套的约束机制。(杨烨 孙韶华 王璐)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众多电力央企前领导任中央企业

2021-01-03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什么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02-24

两部委:取消电网、加油站、新能

2018-06-30

热点排行
  • · 经贸委提出今年电力调控目标及措施
  • · 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委托湖北省电力公司运行管理三峡送出工程
  • · “西电东送”工程介绍和重大意义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公布,设立能源储备司
  •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
  • · 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向张黎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 · 热点关注:节能,传递怎样的信息
  • · 热点聚焦: 开放与监管一个都不能少
  • · 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 坚持稳中求进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