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正式印发
2013-03-15 14:3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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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013年3月13日,电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至此,发电机组(发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已形成以《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为管理标准,以《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GB/T 28566-2012)、《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8号)和《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为评价标准的评价体系。
电监会在京召开2013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会议
2月27日,电监会在京召开2013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2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2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于中国电力转型发展以及电力监管工作也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推进协调发展、责任发展、绿色发展和智能发展。输供电监管工作要紧密围绕电监会中心工作,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精益求精、谋求深远。
会议对2013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输电监管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完善信息机制;推进电力规划投资和造价监管,开展电力工程技术经济课题研究;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电网专项监管,推动对已经界定的送出工程的回购进程;加强电力调度监管,继续开展监管指标评价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优化调度监管;深化电网运营评价,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推进电力监管标准化工作以及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跟踪智能电网和特高压输电发展等。供电监管方面,扎实开展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专项监管;强化对供电核心业务的监管,完成好用户报装专项监管工作,加强供电能力监管,改进停电统计;提高供电监管能力和手段,继续法规及配套规章建设,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化农电监管;加强培训工作,完善专家库管理;完成2012年供电检查整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供电检查并及时发布监管报告;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等。
电监会在京召开2013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会议
2月27日,电监会在京召开2013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2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2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于中国电力转型发展以及电力监管工作也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推进协调发展、责任发展、绿色发展和智能发展。输供电监管工作要紧密围绕电监会中心工作,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精益求精、谋求深远。
会议对2013年输电、供电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输电监管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完善信息机制;推进电力规划投资和造价监管,开展电力工程技术经济课题研究;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电网专项监管,推动对已经界定的送出工程的回购进程;加强电力调度监管,继续开展监管指标评价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优化调度监管;深化电网运营评价,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推进电力监管标准化工作以及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跟踪智能电网和特高压输电发展等。供电监管方面,扎实开展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专项监管;强化对供电核心业务的监管,完成好用户报装专项监管工作,加强供电能力监管,改进停电统计;提高供电监管能力和手段,继续法规及配套规章建设,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化农电监管;加强培训工作,完善专家库管理;完成2012年供电检查整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供电检查并及时发布监管报告;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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