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为科学发展助力
2008-12-16 09:47: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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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通讯员 熊晋梅/文
应时而动,加速驶入快车道
2008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在我国全面正式启动。普查的开展,将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基本国情国力数据。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全国人民所关注。而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在此次经济普查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能源消耗普查被列为七大主要普查内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GDP增速连续多年超过10%,经济快速发展。2002年以后,我国经济加速增长,能源消费急剧增加。于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一路疾驶的同时,能源的不可再生和相对紧缺、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安全、社会安定等问题,也随着飞速转动的车轮进入人们的视线,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得异常紧迫、刻不容缓。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到2010年“十一五”末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目标,并将其确定为重要经济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就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
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加大,使得能源消耗统计、监控、预测工作显得更为重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增加能源消耗方面的内容,其目的就是通过对二、三产业用能单位能耗和主要耗能行业重点耗能设备普查,搞清分行业能源消费状况和主要耗能设备状况,为制定能源发展规划和节能政策措施、建立地区耗能核算评估办法,确定落后高耗能生产设备淘汰标准提供基础依据,为我国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助力。
开展全国性的大面积的能源消耗普查,它从一个侧面证明,我国的能源统计工作已进入加速阶段,它将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一起,驶入历史的快车道。
不辱使命,为节能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能源统计,提供全面科学的节能降耗统计数据,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它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建立能源统计的指标体系、考核体系。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反复强调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能源统计,成为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统计部门的光荣使命。
我国现有真正专业意义上的能源统计制度建立于1982,到上世纪90年代初,较为规范的能源统计体系基本建立。2005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能源统计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能源统计工作。2006年到2008年,党和国家领导连续多次对加强能源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07年11月,国务院批转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内容包括《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2007年至2008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初步完成了“三体系”的建设。
――能源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方面不断增强。2008年9月3日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正式组建成立。能源统计司的成立,为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健全机构、增加人员、拓展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地区能源统计力量也得到了充实,目前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成立并组建了能源统计处。能源统计工作得到较好的开展,能源统计任务得到较好的落实。
――能源统计制度基本建立。一是建立了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2006年6月底,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原国务院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2005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指标公报,并确定了各地区2005年单位GDP能耗考核基数。按照国务院要求,每年6月底发布上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每年7月底发布当年上半年全国和主要耗能行业单位GDP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公报、单位GDP电耗。二是建立了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季度能耗核算评估制度。为满足各级领导和节能主管部门对节能工作的需要,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建立了分地区季度能耗核算评估制度,按季度核算、评估、审核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
――覆盖全社会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调查体系和监测体系初步建立。2007年11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国家统计局建立了覆盖全社会领域的能源
应时而动,加速驶入快车道
2008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在我国全面正式启动。普查的开展,将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基本国情国力数据。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全国人民所关注。而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在此次经济普查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能源消耗普查被列为七大主要普查内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GDP增速连续多年超过10%,经济快速发展。2002年以后,我国经济加速增长,能源消费急剧增加。于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一路疾驶的同时,能源的不可再生和相对紧缺、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安全、社会安定等问题,也随着飞速转动的车轮进入人们的视线,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得异常紧迫、刻不容缓。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到2010年“十一五”末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目标,并将其确定为重要经济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就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
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加大,使得能源消耗统计、监控、预测工作显得更为重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增加能源消耗方面的内容,其目的就是通过对二、三产业用能单位能耗和主要耗能行业重点耗能设备普查,搞清分行业能源消费状况和主要耗能设备状况,为制定能源发展规划和节能政策措施、建立地区耗能核算评估办法,确定落后高耗能生产设备淘汰标准提供基础依据,为我国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助力。
开展全国性的大面积的能源消耗普查,它从一个侧面证明,我国的能源统计工作已进入加速阶段,它将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一起,驶入历史的快车道。
不辱使命,为节能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能源统计,提供全面科学的节能降耗统计数据,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它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建立能源统计的指标体系、考核体系。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反复强调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能源统计,成为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统计部门的光荣使命。
我国现有真正专业意义上的能源统计制度建立于1982,到上世纪90年代初,较为规范的能源统计体系基本建立。2005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能源统计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能源统计工作。2006年到2008年,党和国家领导连续多次对加强能源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07年11月,国务院批转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内容包括《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2007年至2008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初步完成了“三体系”的建设。
――能源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方面不断增强。2008年9月3日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正式组建成立。能源统计司的成立,为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健全机构、增加人员、拓展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地区能源统计力量也得到了充实,目前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成立并组建了能源统计处。能源统计工作得到较好的开展,能源统计任务得到较好的落实。
――能源统计制度基本建立。一是建立了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2006年6月底,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原国务院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2005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指标公报,并确定了各地区2005年单位GDP能耗考核基数。按照国务院要求,每年6月底发布上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每年7月底发布当年上半年全国和主要耗能行业单位GDP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公报、单位GDP电耗。二是建立了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季度能耗核算评估制度。为满足各级领导和节能主管部门对节能工作的需要,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建立了分地区季度能耗核算评估制度,按季度核算、评估、审核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
――覆盖全社会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调查体系和监测体系初步建立。2007年11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国家统计局建立了覆盖全社会领域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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