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资讯 > 政策监管 > 政策动态 > 正文

欧盟能源安全战略的特点

  2008-10-09 15:25:34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欧盟能源安全战略的特点

                                 杨光
     
    保障能源安全是欧盟面临的挑战之一。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随着形势的发展逐渐完善,已从维护某种单一能源供应安全的战略,发展成为多重战略目标互动的综合性安全战略。其主要目标是维护能源供应安全,提高能源工业的竞争力和保持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其基本架构由外部战略和内部战略两个方面组成:面向内部的战略包括替代能源开发战略、提高能源效率战略和统一内部市场的战略;面向外部的战略包括石油储备战略、构建国际供应网络战略和国际对话战略。
     尽管欧盟能源安全战略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其取得的绩效是主要的。欧盟能源安全战略之所以能够顺利运行并取得显著的绩效,与它的以下一些特点有关。
     第一,高度重视调研论证。欧盟非常重视决策前的调研工作。调研成果一般以《绿皮书》或《白皮书》的形式发表。这些调研文件对所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调研,明确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解决问题对能源安全和环境安排以及欧盟一体化进程的意义和影响、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欧盟许多指导性的规划和计划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和决定,都采用《绿皮书》或《白皮书》提出的目标和标准。发表《绿皮书》或《白皮书》也是一个向公众咨询的过程,公众对这些调研成果的反应,是欧盟进行最后决策的重要参考。深入系统的调研工作是欧盟能够制定行之有效的共同能源安全战略的基础。
     第二,善于整合战略目标。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从维护石油供应安全单一目标的战略发展成为一种综合安全战略,是一个把环境保护和欧盟市场统一战略目标与能源安全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的过程。在这种综合战略中,每一项重大举措都可以服务于多项战略目标。这种战略目标的整合,不仅加强了欧盟的多项重大战略的协调性,而且形成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市场统一这三大战略目标相辅相成、相互推动、和谐推进的局面。
     第三,依法有序落实。欧盟能源安全战略之所以在实践中取得成效,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各项战略目标和措施能够依靠法律的手段顺利落实。欧盟发布的指令和决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有的是对能源政策的全面规划,有的具体规定要求执行的标准、程序和指标,有的是对成员国一些成功做法的推广。欧盟制定和颁布这些法律文件,体现了成员国把某些立法权赋予欧盟的议会或理事会,但并不意味欧盟是这些法律的执行者。欧盟各项法律文件一般都是通过转化为成员国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甚至分解为量化的任务配额、并通过各个成员国的执行机构加以落实的。例如,1998年欧洲理事会为落实《京都议定书》达成有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共同分担协议》,并且把减排指标分配给每个成员国,而每个成员国则根据其减排配额制定出一系列法律和财税激励措施加以落实。再如,1998年德国颁布的《最大耗能法》就是把欧盟提出的有关降温和冷冻设备最大能耗标准变成国家标准,同年颁布的《能耗标签法》也是按照欧盟法律,落实对冷冻设备、洗衣机、烘干机、洗碗机和家用电灯强制实行能效标签制度。欧盟和成员国之间法制系统的顺利衔接和运行,为能源安全战略的依法有序落实,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第四,国家进行积极干预。从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成本比较看,目前仍然处在化石能源价格比较低廉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限制化石能源消费和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必遇到市场力量的巨大障碍,政府干预不可避免。就限制石油能源消费而言,欧盟各国普遍采取收取高额能源税的手段进行干预,如今在不同成员国的油品价格中,能源税的比例高达1/3 2/3。
     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来看,欧盟成员国的政府干预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一是以制定发展目标进行企业导向。例如,德国政府的
     目标是把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能源中的比例由目前的8%提高到2020年的20%;计划到2030年前后使风能占全国发电总量比例由目前的4%提高到25%。对企业而言,这种目标的制定可以使其明确市场前景,起到激励企业投资的作用。
     二是以立法手段为可再生能源开辟进入市场的渠道。以立法手段强制电力公司接受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入网,是帮助企业克服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竞争力弱势和获取能源市场份额的必要手段。例如,1991年德国颁布《电力入网法》,要求电力公司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2000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电力公<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众多电力央企前领导任中央企业

2021-01-03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什么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02-24

两部委:取消电网、加油站、新能

2018-06-30

热点排行
  • · 经贸委提出今年电力调控目标及措施
  • · 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委托湖北省电力公司运行管理三峡送出工程
  • · “西电东送”工程介绍和重大意义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公布,设立能源储备司
  •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
  • · 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向张黎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 · 热点关注:节能,传递怎样的信息
  • · 热点聚焦: 开放与监管一个都不能少
  • · 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 坚持稳中求进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