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布成立五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2008-08-12 08:29:25 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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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材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确定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经过五年努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设立了国资委,全国大多数市(地)设立了国资委,没有单独设立国资委的也采取多种形式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些省市还积极探索了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国资委共制定和发布了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19个规章和104个规范性文件。各地国资委制订了1600多件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普遍实行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初步规范了中央企业的薪酬管理,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任期(2004-2006年)成效明显,第二任期(2007-2009年)正在实施。各地国资委也先后对所出资企业实行了经营业绩考核。
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加强财务监督,重点管好账本,研究制订了出资人财务监督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了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动态监测、会计核算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管理及中介财务审计监督等工作。稳步实施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监事会由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的转变。
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开展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普遍进入市场公开操作。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
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半数以上的国有重点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一批国有企业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下属子企业大部分实施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进行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19家中央企业按照《公司法》开展了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17家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联合重组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整体重组步伐加快,有99家(次)中央企业进行了49次重组,企业户数从196家减少到149家。中央企业内部主业重组和非主营业务分离重组工作加紧推进,整合了资源,减少了重复建设。各地也通过多种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发展形成了一批对地方经济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优势企业。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分离企业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有序实施。截止目前,全国共实施关闭破产项目5000户,安置职工1000万人。截止2007年底,全国共有129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233.8万人。国有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清理各类投资,压缩管理链条,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将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国有企业积极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一批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04-2007年,中央企业科技投入从611.6亿元提高到1773.5亿元,年均增长42.6%。在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奖项和创新型企业试点中,国有企业均占有较大比例。三峡工程、青藏铁路<
根据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确定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经过五年努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设立了国资委,全国大多数市(地)设立了国资委,没有单独设立国资委的也采取多种形式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些省市还积极探索了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国资委共制定和发布了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19个规章和104个规范性文件。各地国资委制订了1600多件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普遍实行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初步规范了中央企业的薪酬管理,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任期(2004-2006年)成效明显,第二任期(2007-2009年)正在实施。各地国资委也先后对所出资企业实行了经营业绩考核。
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加强财务监督,重点管好账本,研究制订了出资人财务监督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了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动态监测、会计核算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管理及中介财务审计监督等工作。稳步实施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监事会由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的转变。
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开展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普遍进入市场公开操作。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
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半数以上的国有重点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一批国有企业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下属子企业大部分实施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进行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19家中央企业按照《公司法》开展了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17家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联合重组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整体重组步伐加快,有99家(次)中央企业进行了49次重组,企业户数从196家减少到149家。中央企业内部主业重组和非主营业务分离重组工作加紧推进,整合了资源,减少了重复建设。各地也通过多种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发展形成了一批对地方经济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优势企业。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分离企业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有序实施。截止目前,全国共实施关闭破产项目5000户,安置职工1000万人。截止2007年底,全国共有129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233.8万人。国有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清理各类投资,压缩管理链条,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将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国有企业积极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一批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04-2007年,中央企业科技投入从611.6亿元提高到1773.5亿元,年均增长42.6%。在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奖项和创新型企业试点中,国有企业均占有较大比例。三峡工程、青藏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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