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部署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目标
2008-07-15 10:35: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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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稿:曹铁
2008年5月,国资委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目标:以“一个核心,三项指标”为主,即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到2010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企业法制工作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中的保障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2008年5月,国资委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目标:以“一个核心,三项指标”为主,即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到2010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企业法制工作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中的保障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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