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08-04-10 09:26:3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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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有关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不够。当前,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包括:规定对所有清洁能源一律确保其发电量全额上网,允许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生物质发电领域;调整上网电价;做好资源调查和评价,编制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支持技术研究开发和设备制造;推行绿色电力配额制度和认购制度。
-李志军
生物质发电是指采用生物质原料(农作物秸秆、果树枝、林业加工废弃物、城市和工业有机废弃物、禽畜粪便等)发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生物质发电技术成熟,已经成为一些国家重要的发电和供热方式。
生物质发电的基本状况及面临的问题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包括生物质直燃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推动了生物质直燃发电设备的研发、制造,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纷纷投资参与生物质直燃发电建设运营,国内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也纷纷进入该领域,表现出了较大的投资热情。各地大力支持发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到2007年底,由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发改委核准的生物质规模化发电项目已有87个,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全国已经建成投产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已超过15个,在建项目30个左右。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从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效益不乐观,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持续发展能力。生物质发电企业要想完全靠市场赚钱,维持生存并求得发展,仍是勉为其难。主要原因是生物质发电成本高,缺乏上网竞价能力。
(一)建设和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上网电价难以支撑生物质能发电厂的正常运营。一是单位造价大。与常规火电比较,生物质燃料的特点决定了其单位千瓦投资大。目前单位千瓦造价均在1万元以上,首个建成投产的国家级示范项目――国能单县项目单位千瓦造价高达1.3万元。二是燃料成本高。生物质发电的燃料成本构成要比传统发电复杂。与传统燃料不同,生物质发电燃料成本除了秸秆等原料的购买成本外,燃料分散在农村的千家万户,加工成本、储运费用以及损耗占燃料成本较大比重。三是相对于常规燃煤电厂,生物质发电厂的厂内上料系统复杂,运行成本高,维护费用大。四是生物质发电厂需要一定的厂外辅助人员,使整个运营的人工工资和管理成本提高。
(二)技术开发能力和产业体系薄弱。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弱,技术和设备生产较多依靠进口,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同时,生物质发电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不完善,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没有形成支撑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主要表现在:一是生物质能发电产业与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不协调;二是生物质能资源的收集、运输、加工以及贮存面临一定困难;三是科研和技术支撑不够,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是一个跨度较大的综合性新领域,国内从基础性科学、工程设计、机械设备等方面的研究都滞后于现在产业的发展水平;四是配套的机械制造行业还未形成成熟的产品市场,目前我国在生物质发电燃料收储运方面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还没有完全配套的产品;五是国内与生物质发电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滞后,如标准、规范规程体系尚未建立;六是人才支撑不够。目前国内既无现成的运营企业可供借鉴,各科研单位和院校也无对口的专业设置,真正熟悉和掌握生物质直燃发电的人才较少。
(三)存在盲目上马的问题。生物质发电产业是典型的“小电厂、大燃料”,燃料供应是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秸秆体积大,重量轻,不适合长距离运输,导致燃料收购、储存和运输均较困难。从实际情况看,一般秸秆收购半径在100公里左右是比较合理的。若项目容量太大或者项目之间规划距离太近,或在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造纸、饲养行业发达的地区规划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会对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常运营造成非常不利影响。目前,有些省份已出现了一个县、市布点多个生物质发电项目或规划多台机组的问题。
(四)示范项目缺乏专门的管理办法。我国生物质发电尚处于初始示范项目阶段,示范项目从立项、建设、发电上网到验收,还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影响了示范项目建设的进度和投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于示范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有关政策法规及其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不同层面上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都作出了关于鼓励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2006年上半年,依据
-李志军
生物质发电是指采用生物质原料(农作物秸秆、果树枝、林业加工废弃物、城市和工业有机废弃物、禽畜粪便等)发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生物质发电技术成熟,已经成为一些国家重要的发电和供热方式。
生物质发电的基本状况及面临的问题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包括生物质直燃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推动了生物质直燃发电设备的研发、制造,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纷纷投资参与生物质直燃发电建设运营,国内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也纷纷进入该领域,表现出了较大的投资热情。各地大力支持发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到2007年底,由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发改委核准的生物质规模化发电项目已有87个,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全国已经建成投产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已超过15个,在建项目30个左右。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从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效益不乐观,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持续发展能力。生物质发电企业要想完全靠市场赚钱,维持生存并求得发展,仍是勉为其难。主要原因是生物质发电成本高,缺乏上网竞价能力。
(一)建设和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上网电价难以支撑生物质能发电厂的正常运营。一是单位造价大。与常规火电比较,生物质燃料的特点决定了其单位千瓦投资大。目前单位千瓦造价均在1万元以上,首个建成投产的国家级示范项目――国能单县项目单位千瓦造价高达1.3万元。二是燃料成本高。生物质发电的燃料成本构成要比传统发电复杂。与传统燃料不同,生物质发电燃料成本除了秸秆等原料的购买成本外,燃料分散在农村的千家万户,加工成本、储运费用以及损耗占燃料成本较大比重。三是相对于常规燃煤电厂,生物质发电厂的厂内上料系统复杂,运行成本高,维护费用大。四是生物质发电厂需要一定的厂外辅助人员,使整个运营的人工工资和管理成本提高。
(二)技术开发能力和产业体系薄弱。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弱,技术和设备生产较多依靠进口,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同时,生物质发电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不完善,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没有形成支撑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主要表现在:一是生物质能发电产业与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不协调;二是生物质能资源的收集、运输、加工以及贮存面临一定困难;三是科研和技术支撑不够,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是一个跨度较大的综合性新领域,国内从基础性科学、工程设计、机械设备等方面的研究都滞后于现在产业的发展水平;四是配套的机械制造行业还未形成成熟的产品市场,目前我国在生物质发电燃料收储运方面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还没有完全配套的产品;五是国内与生物质发电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滞后,如标准、规范规程体系尚未建立;六是人才支撑不够。目前国内既无现成的运营企业可供借鉴,各科研单位和院校也无对口的专业设置,真正熟悉和掌握生物质直燃发电的人才较少。
(三)存在盲目上马的问题。生物质发电产业是典型的“小电厂、大燃料”,燃料供应是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秸秆体积大,重量轻,不适合长距离运输,导致燃料收购、储存和运输均较困难。从实际情况看,一般秸秆收购半径在100公里左右是比较合理的。若项目容量太大或者项目之间规划距离太近,或在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造纸、饲养行业发达的地区规划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会对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常运营造成非常不利影响。目前,有些省份已出现了一个县、市布点多个生物质发电项目或规划多台机组的问题。
(四)示范项目缺乏专门的管理办法。我国生物质发电尚处于初始示范项目阶段,示范项目从立项、建设、发电上网到验收,还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影响了示范项目建设的进度和投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于示范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有关政策法规及其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不同层面上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都作出了关于鼓励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2006年上半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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