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将全面提速
2007-03-21 09:23: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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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价格改革,其中价格改革的重点是逐步理顺和完善资源性产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考虑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经济学家张卓元等委员、代表认为,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或许全面提速。
张卓元说,由于生产要素价格过低,无论是在节能减排还是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压力。要想使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式转变,就必须对能源资源价格进行改革。
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作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工作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取得了明显进展:单位GDP能耗结束了连续三年上升,转为下降1.23%。但是,2006年未能完成年初提出的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左右的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秦池江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加速阶段,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能耗强度上升,这使节能工作难度非常大。但为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节能工作必须加强。“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具有法律效力,一定要完成。
据了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与2006年相比,没有再提出节能年度目标。但报告强调,“十一五”规划提出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国务院以后每年都要向全国人大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并在“十一五”期末报告这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会议时直言,构成当前高耗能、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的生产要素低价政策。他说,在资源的低价政策下,谁多消耗了资源,谁就多分享了经济利益;在环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认真治理污染的企业通常会丧失自身市场竞争力。
“由于政府掌握着重要资源的配置,并严格控制重要生产要素价格,且环境监管不到位,稀缺生产要素的价值和资源环境的压力大多被隔离在政府层面,经济信号无法正常传递。”陈清泰说。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认同陈清泰的观点。他在举行记者招待会时表示,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成本。现在中国实行的低价能源体系不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能源价格亟须进行与市场化相配套的改革,使之能够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
改革步履维艰
去年年末,一份由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按照这一方案,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将从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土地等领域展开,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根据该方案,相关能源资源性产品即将迎来新一轮提价。
这样的改革思路很大程度上基于我国能源形势的压力以及能源利用的低效率,并寄希望于利用价格杠杆撬动能耗降低。“当前价格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使资源价格能真正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稀缺程度,合理配置资源。”陈清泰说。
事实上,为了能使能源价格既反映内部成本,又反映环境、劳动力、资源稀缺程度等外部成本,去年以来,油、气、水、电等资源产品经历了多次涨价。去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千瓦时;12月22日,北京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调幅7.9%;今年初的合同煤价格则上涨了8%左右等。
但在定价机制方面的改革并不容乐观。1993年,我国放开统配煤矿价格,逐渐向市场化过渡,但供需形成市场价格与政府指导形成合同价格的“双轨制”至今仍未完全取消;原油和成品油一再改革,但总是受制于国际市场油价的波动,滞后性和指导性都不强;电价改革方面,虽然1998年国家取消了许多额外电价项目,但是目前电价仍然没有形成竞价上网的完整市场。
以成品油定价机制为例。早在去年年初,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但至今发改委也没有过任何相关的正式表示。事实上该方案已经运行,而不公开表示的原因则在于方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
能源专家韩晓平表示,能源价格包括价格水平和定价机制两项内容。当前,在能源价格水平没有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改革就是意味着涨价;但如果核心的定价机制没有解决,继续被多方利益集团垄断,这样的改革必然会遭到老百姓的反对。
“由于许多能源资源是公共性产品,事关诸多部门利益,并牵动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譬如水费、电费、交通运输等。因此改革之难可以预期。”张卓元说。事实上,每一次政府调价均会受到群众的广泛质疑。
补贴事关改革成败
马凯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表示,在水、电、气、煤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上涨的同时,今年国家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长期来看,资源性产品价格肯定是上涨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低收入阶
张卓元说,由于生产要素价格过低,无论是在节能减排还是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压力。要想使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式转变,就必须对能源资源价格进行改革。
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作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工作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取得了明显进展:单位GDP能耗结束了连续三年上升,转为下降1.23%。但是,2006年未能完成年初提出的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左右的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秦池江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加速阶段,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能耗强度上升,这使节能工作难度非常大。但为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节能工作必须加强。“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具有法律效力,一定要完成。
据了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与2006年相比,没有再提出节能年度目标。但报告强调,“十一五”规划提出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国务院以后每年都要向全国人大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并在“十一五”期末报告这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会议时直言,构成当前高耗能、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的生产要素低价政策。他说,在资源的低价政策下,谁多消耗了资源,谁就多分享了经济利益;在环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认真治理污染的企业通常会丧失自身市场竞争力。
“由于政府掌握着重要资源的配置,并严格控制重要生产要素价格,且环境监管不到位,稀缺生产要素的价值和资源环境的压力大多被隔离在政府层面,经济信号无法正常传递。”陈清泰说。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认同陈清泰的观点。他在举行记者招待会时表示,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成本。现在中国实行的低价能源体系不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能源价格亟须进行与市场化相配套的改革,使之能够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
改革步履维艰
去年年末,一份由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按照这一方案,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将从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土地等领域展开,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根据该方案,相关能源资源性产品即将迎来新一轮提价。
这样的改革思路很大程度上基于我国能源形势的压力以及能源利用的低效率,并寄希望于利用价格杠杆撬动能耗降低。“当前价格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使资源价格能真正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稀缺程度,合理配置资源。”陈清泰说。
事实上,为了能使能源价格既反映内部成本,又反映环境、劳动力、资源稀缺程度等外部成本,去年以来,油、气、水、电等资源产品经历了多次涨价。去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千瓦时;12月22日,北京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调幅7.9%;今年初的合同煤价格则上涨了8%左右等。
但在定价机制方面的改革并不容乐观。1993年,我国放开统配煤矿价格,逐渐向市场化过渡,但供需形成市场价格与政府指导形成合同价格的“双轨制”至今仍未完全取消;原油和成品油一再改革,但总是受制于国际市场油价的波动,滞后性和指导性都不强;电价改革方面,虽然1998年国家取消了许多额外电价项目,但是目前电价仍然没有形成竞价上网的完整市场。
以成品油定价机制为例。早在去年年初,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但至今发改委也没有过任何相关的正式表示。事实上该方案已经运行,而不公开表示的原因则在于方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
能源专家韩晓平表示,能源价格包括价格水平和定价机制两项内容。当前,在能源价格水平没有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改革就是意味着涨价;但如果核心的定价机制没有解决,继续被多方利益集团垄断,这样的改革必然会遭到老百姓的反对。
“由于许多能源资源是公共性产品,事关诸多部门利益,并牵动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譬如水费、电费、交通运输等。因此改革之难可以预期。”张卓元说。事实上,每一次政府调价均会受到群众的广泛质疑。
补贴事关改革成败
马凯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表示,在水、电、气、煤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上涨的同时,今年国家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长期来看,资源性产品价格肯定是上涨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低收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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