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异地迁移保护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异地迁移保护方案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GDCX02-WSJZB18-0017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异地迁移保护方案设计服务的招标人和发包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已落实。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异地迁移保护方案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工程及招标项目概况
1.1 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市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位于马尔康市白湾乡大石凼村甲扎尔甲山南麓山腰处,双江口电站正常蓄水位2500m 淹没线下约31米,洞窟为一天然岩石洞穴。洞口平面面积8.6m×9.8m,高程2470.45m-2481.57m。洞内人工砌筑石墙将其分隔为外、中、内三间,最外间泥塑佛塔两座,内间残存佛塔一座。在洞口外西侧岩石上,洞内东西二壁及佛塔四周均绘有大量的佛教壁画,是研究了解明清时期川西北高原藏传佛教绘画艺术和藏传佛教历史的文物实物资料。
1.2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异地迁移保护方案设计服务,其范围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完成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异地迁移保护方案设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之合同条款第4条。
1.3 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的期限为自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的所有工作止。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核发“三证合一”的企业与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若无税务登记证,须作出书面说明)
(2)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范围包括:壁画保护);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2)已被列入双江口水电站工程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2.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3.2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02日起至2018年04月13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3.3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s://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3.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①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②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3.5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整。
4.投标文件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4.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4月23日9:00时~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3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本次招标定于2018年04月23日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或地点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s://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桥头
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mail:sjkjhhtb@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薛新杰(18086828630)
传 真:0837-2859910
邮 编:624000
招标代理人: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
e-mail :hysqhl@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秦洪亮(4000104000-1-8162)
传 真:028-86896189
邮 编:102209
2018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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