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工程水泥(包件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7-16042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地处广东省中部地区,路线起点顺接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起于花都西南面的官坑(市界),途经花都区赤坭镇、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源潭镇、龙塘镇、从化区鳌头镇、太平镇,终于从化区西南面的井岗,接已建成的街北高速和在建的大广高速。高速公路主线全长86.471km(扣除断链后),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Ι级。连接线(赤坭连接线)长4.9 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m。项目以BOT方式实施,建设周期为三年。
2、招标范围:
PO42.5 (袋装)、普通PO42.5(散装)、PO52.5散装
3、采购数量:
包件一: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 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散装. | 264084.6吨 |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
4、交货时间:
预计2016年6月1日-工程完工
5、交货地点:
中电建路桥集团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对应标段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水泥质量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2847-2005)等的规定。
(2)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3)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买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50万吨以上。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
2、已注册、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南路优信商务中心2楼8层 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500元,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合计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接受现金或汇款方式,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4468 4101 0400 0258 5
户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清远城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日10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南路优信商务中心2楼8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南路优信商务中心2楼8层
联 系 人: 张涛
电 话: 18788558851
电子邮箱: zhangtao211@126.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7号楼7310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10-58368949
电子邮箱:deng_jj@ecidi.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2016年 5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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