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合格财产保险供应商的公告
为做好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开征集2019―2021年度财产保险和车辆保险合格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具备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承保资质和服务能力的财产保险公司。
二、供应商必要的资质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 具有中国银保监会依法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注册资本金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 2018年原保费收入超过40亿元人民币;
5. 有电力集团财产统保承保经验;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8. 近三年内没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经营状况良好;
9. 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0、近三年内与国家电投财产保险业务合作中,不存在严重的保险理赔、共保摊回和中介费支付等事项的投诉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质审核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资质审核文件请参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合格财产保险供应商征集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四、征集文件的领取
请有意向的财产保险公司选派代表携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在指定的时间和地址领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合格财产保险供应商征集文件》。
时 间:2019年5月20日16:00前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1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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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仅为征集合格供应商信息,非采购邀请;
2. 供应商提交所有资料仅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入库审核之用;
3. 经评定入库的合格供应商,有资格与国家电投集团进行财产保险业务合作;
4.本次征集活动委托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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