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7-06-23 00:00:00 来源: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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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016年,审计署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或华能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中国华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整改总体情况
中国华能高度重视国家审计工作,认为这次审计是继中央专项巡视后对华能集团的又一次全面体检,对促进华能集团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能集团积极配合国家审计工作,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严肃开展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审计公告反映的32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制定修订内部规章制度45项,印发规范性文件33份;通报批评26个单位和部门,责令5个单位和部门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追责114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10人、诫勉谈话29人,免职2人、降职1人、调离岗位2人、行政警告3人、通报批评13人、警示谈话3人、提醒谈话17人、书面检查15人、批评教育4人、经济处罚8人。
二、落实整改具体措施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08年7月至2015年底,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及其下属2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各154.02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成本各42.46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组织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加强购销业务管控,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3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5人。华能能交公司对贸易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2.2015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造成少计财务费用2.19亿元、多计利润2.19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要求所属各单位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准确划分建设项目贷款利息资本化界限,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已冲减计入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3.2011年至2015年,华能集团及所属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湾核电公司)等3家企业,在工程或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等2150.97万元,其中2015年601.5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及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等3家单位已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并清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3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2人。
4.2015年,华能集团未将下属企业支付给集团的委托管理费作收入处理,造成合并财务报表少计利润2495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按规定补计收入,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5.2015年,华能集团未按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21.83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按规定在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5年底,华能集团26个电力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1084.45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指定专人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积极补办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目前,8个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18个项目正在办理。
2.至2016年6月,华能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尚未清理资产占94.58%。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制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通过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等多项措施,大力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置低效无效资产35.59亿元。
3.至2015年底,66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至2016年6月,3家下属企业“三供一业”7项业务尚未完成分离移交。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9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2个电厂6个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华能集团已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引和2017年工作方案,并与有关地方政府和国有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有序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同时,华能集团及所属有关单位已与当地政府部门对接,建立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4.至2016年5月,华能集团有20家所属企业被国资委认定为“僵尸企业”或特困企业,企业处置任务较重。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作为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和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确保完成国资委下达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任务。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华能集团62个电力项目存在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产、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等问题,涉及投资288.08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要求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申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补办施工许可手续。目前,62个电力项目中,已有34个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或取得施工许可证,28个项目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2.2008年12月和2010年3月,所属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出资152.84亿元收购24项公司股权或资产,超出监管部门批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40.41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修订产权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权收购行为,不断提升资本运营管理水平。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购资产经营管理,收购资产整体保持较好盈利水平,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2008年至2016年5月,所属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亭煤业公司)等4家企业121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9.4亿元;505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25.58亿元;5个项目违规确定中标人,涉及金额2.11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结合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大力推行公开招投标和阳光化采购,新制定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8项,严格招标采购方式和招标采购结果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未公开招标等现象;同时,组织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加强对招投标领域问题的执纪监督问责,切实提高招投标制度执行力。对华亭煤业公司等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26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降职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行政警告1人、通报批评8人、警示谈话3人、经济处罚8人。
4.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经华能集团集体决策,所属境外企业以103.27亿元实施的收购项目,因电力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等经营亏损。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高度重视境外企业经营管理,积极应对境外电力市场风险,采取管理重组、调整境外企业管理层、优化电厂运营、参与容量机制竞拍、优化债务结构、加强风险管控有关措施,持续改善境外企业经营状况,境外企业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华能能交公司等2家企业未报经集团公司批准或未经评估,分别以7.39亿元、3.57亿元和2.27亿元收购3家外部单位股权,造成多支付股权收购款2.62亿元、面临损失1.85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修订产权收购管理办法,完善“强化论证、分段决策、过程控制”管控机制,进一步规范产权收购程序,严格防范产权收购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收购企业经营管理,避免投资损失。对华能能交公司等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2人次,其中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4人、书面检查4人。对于其中多支付股权款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追偿,并将视追偿结果进一步研究处理。
6.2009年至2015年12月,所属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违规开工建设5个煤矿或风电项目,造成投资损失3993.56万元,还有2.87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工审批决策,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避免投资损失。目前,5个未批先建项目中,4个项目已取得相关手续,正在按基建程序组织建设;1个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充分利用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减少了投资损失。对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7人次,其中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书面检查3人。
7.2009年,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在中介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未严格审核即依据其投资,造成1.53亿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对华能能交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该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责成华能能交公司汲取教训,加强投资决策过程管理,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华能能交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经营管理,避免投资损失风险。
8.2013年,华能集团未经集体决策,批准所属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精化配煤项目,1.52亿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调整精化配煤项目功能定位,并责成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投资损失风险。
9.2006年,华能集团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与外部单位合资成立企业,因对方隐瞒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华能集团多支付投资款1.34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修订产权收购、资产评估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本运作管理,规范尽职调查等工作,防范产权收购、合资合作等资本运营风险。对上述合资设立企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等问题,已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与地方政府协调等措施,追偿多支付投资款。目前,担保诉讼已胜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10.2012年,华能集团违规重建培训楼,建筑总面积7551平方米,实际总投资1.08亿元。截至2016年6月,该楼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将培训楼改造为华能党校长期办学场地,从2017年起,将公司有关会议和培训安排在培训中心,从根本上解决了培训楼资产闲置问题。
11.2011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购买房产1491平方米、涉及金额3323万元。
整改情况:责令华能甘肃公司严格执行华能集团有关规定,规范固定资产购置行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华能甘肃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该公司时任总经理给予诫勉谈话。
12.2013年,所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购买企业债券,造成3300万元投资本息面临损失。
整改情况:长城证券公司已就该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胜诉,并对担保人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同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设置独立信评岗位,加强投资风险管控。
13.2012年,所属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被外部单位侵占的钢材,采取实质性保全措施,造成2223万元资产面临损失。
整改情况:已责成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债务追偿,并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6人次,其中通报批评3人、书面检查3人,并将视债务追偿结果进一步研究处理。
14.2009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在集团批准的股权收购价款外,额外支付应由股权出让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等1846.41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甘肃公司已就此问题多次与项目股权出让方进行协商,暂未达成一致意见,拟通过法律手段追偿额外承担的费用,维护企业利益。
15.2009年,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违规垫资1000万元设立职工持股企业。
整改情况:已责成石岛湾核电公司全部收回了垫付资金,对石岛湾核电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并将该公司总经理调离原岗位,同时对2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对该公司职工持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16.2013年,所属华亭煤业公司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将公司房产出售给个人,涉及金额759.96万元。
整改情况:已责成华亭煤业公司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强化资产管理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华亭煤业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8人次,其中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人。
17.2012年至2013年,所属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公司违规列支设计和监理人员补贴62.8万元。
整改情况:已责成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公司全部收回了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8.2009年至2016年6月,所属华亭煤业公司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上报4起安全事故。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要求所属各煤炭企业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不按规定渠道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
19.至2015年底,所属146家企业使用的财务系统和302家企业使用的ERP系统不符合规定的接口标准,且2个信息系统间的数据组织结构、软件设计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数据交互困难。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制定印发《信息化及“互联网++”发展“十三五”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ERP系统功能,逐步实现ERP系统全覆盖,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同时对非电板块用友财务核算系统软件进行升级,研究电力板块SAP财务核算系统应用数据接口处理方案,解决财务软件数据接口标准问题。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用工程建设资金购买纪念品、高档酒水等共计216.8万元。
2.2013年至2014年,华能集团总部个别部门及所属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3次,消费26.02万元。
整改情况:对上述2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华能集团改进工作作风30条具体要求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已责成相关人员清退了违规报销和发放的有关费用,公开拍卖封存的剩余白酒和纪念品;对集团总部2个部门和所属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4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3人。
3.2015年,所属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部分领导人员未按规定处置所持职工持股企业股权,涉及金额41.8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制定加强多经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多经企业职工持股和主业与多经企业关联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责成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全部清退了所持多经企业股权和取得的分红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问责追责7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2年对华能集团审计指出的问题中,有4个问题到此次审计时还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关于73个已开工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批复的问题,有23个项目仍未取得土地批复;关于垫资建设的16个电力送出工程未及时收回资金的问题,有2个项目的垫付资金仍未收回。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抓审计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6个垫资建设送出工程问题和宁夏大坝发电公司股权受让程序长期停滞问题等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73个未取得土地批复的建设项目中,57个项目已完成整改,16个项目正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关于华能甘肃公司所属煤矿的探矿权问题,已制定综合解决方案,正在积极推进中。
中国华能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全面履行好中央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落实整改总体情况
中国华能高度重视国家审计工作,认为这次审计是继中央专项巡视后对华能集团的又一次全面体检,对促进华能集团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能集团积极配合国家审计工作,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严肃开展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审计公告反映的32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制定修订内部规章制度45项,印发规范性文件33份;通报批评26个单位和部门,责令5个单位和部门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追责114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10人、诫勉谈话29人,免职2人、降职1人、调离岗位2人、行政警告3人、通报批评13人、警示谈话3人、提醒谈话17人、书面检查15人、批评教育4人、经济处罚8人。
二、落实整改具体措施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08年7月至2015年底,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及其下属2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各154.02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成本各42.46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组织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加强购销业务管控,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3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5人。华能能交公司对贸易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2.2015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造成少计财务费用2.19亿元、多计利润2.19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要求所属各单位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准确划分建设项目贷款利息资本化界限,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已冲减计入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3.2011年至2015年,华能集团及所属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湾核电公司)等3家企业,在工程或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等2150.97万元,其中2015年601.5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及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等3家单位已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并清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3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2人。
4.2015年,华能集团未将下属企业支付给集团的委托管理费作收入处理,造成合并财务报表少计利润2495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按规定补计收入,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
5.2015年,华能集团未按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21.83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按规定在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5年底,华能集团26个电力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1084.45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指定专人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积极补办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目前,8个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18个项目正在办理。
2.至2016年6月,华能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尚未清理资产占94.58%。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制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通过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等多项措施,大力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置低效无效资产35.59亿元。
3.至2015年底,66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至2016年6月,3家下属企业“三供一业”7项业务尚未完成分离移交。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9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和2个电厂6个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华能集团已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引和2017年工作方案,并与有关地方政府和国有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有序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同时,华能集团及所属有关单位已与当地政府部门对接,建立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4.至2016年5月,华能集团有20家所属企业被国资委认定为“僵尸企业”或特困企业,企业处置任务较重。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作为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和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确保完成国资委下达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任务。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华能集团62个电力项目存在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产、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等问题,涉及投资288.08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要求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申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补办施工许可手续。目前,62个电力项目中,已有34个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或取得施工许可证,28个项目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2.2008年12月和2010年3月,所属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出资152.84亿元收购24项公司股权或资产,超出监管部门批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40.41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修订产权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权收购行为,不断提升资本运营管理水平。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购资产经营管理,收购资产整体保持较好盈利水平,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2008年至2016年5月,所属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亭煤业公司)等4家企业121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9.4亿元;505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25.58亿元;5个项目违规确定中标人,涉及金额2.11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结合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大力推行公开招投标和阳光化采购,新制定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8项,严格招标采购方式和招标采购结果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未公开招标等现象;同时,组织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加强对招投标领域问题的执纪监督问责,切实提高招投标制度执行力。对华亭煤业公司等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26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降职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行政警告1人、通报批评8人、警示谈话3人、经济处罚8人。
4.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经华能集团集体决策,所属境外企业以103.27亿元实施的收购项目,因电力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等经营亏损。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高度重视境外企业经营管理,积极应对境外电力市场风险,采取管理重组、调整境外企业管理层、优化电厂运营、参与容量机制竞拍、优化债务结构、加强风险管控有关措施,持续改善境外企业经营状况,境外企业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华能能交公司等2家企业未报经集团公司批准或未经评估,分别以7.39亿元、3.57亿元和2.27亿元收购3家外部单位股权,造成多支付股权收购款2.62亿元、面临损失1.85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修订产权收购管理办法,完善“强化论证、分段决策、过程控制”管控机制,进一步规范产权收购程序,严格防范产权收购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收购企业经营管理,避免投资损失。对华能能交公司等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2人次,其中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4人、书面检查4人。对于其中多支付股权款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追偿,并将视追偿结果进一步研究处理。
6.2009年至2015年12月,所属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违规开工建设5个煤矿或风电项目,造成投资损失3993.56万元,还有2.87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组织所属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工审批决策,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避免投资损失。目前,5个未批先建项目中,4个项目已取得相关手续,正在按基建程序组织建设;1个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充分利用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减少了投资损失。对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7人次,其中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书面检查3人。
7.2009年,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在中介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未严格审核即依据其投资,造成1.53亿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对华能能交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该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责成华能能交公司汲取教训,加强投资决策过程管理,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华能能交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经营管理,避免投资损失风险。
8.2013年,华能集团未经集体决策,批准所属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精化配煤项目,1.52亿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调整精化配煤项目功能定位,并责成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投资损失风险。
9.2006年,华能集团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与外部单位合资成立企业,因对方隐瞒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华能集团多支付投资款1.34亿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修订产权收购、资产评估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本运作管理,规范尽职调查等工作,防范产权收购、合资合作等资本运营风险。对上述合资设立企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等问题,已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与地方政府协调等措施,追偿多支付投资款。目前,担保诉讼已胜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10.2012年,华能集团违规重建培训楼,建筑总面积7551平方米,实际总投资1.08亿元。截至2016年6月,该楼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已将培训楼改造为华能党校长期办学场地,从2017年起,将公司有关会议和培训安排在培训中心,从根本上解决了培训楼资产闲置问题。
11.2011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购买房产1491平方米、涉及金额3323万元。
整改情况:责令华能甘肃公司严格执行华能集团有关规定,规范固定资产购置行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华能甘肃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该公司时任总经理给予诫勉谈话。
12.2013年,所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购买企业债券,造成3300万元投资本息面临损失。
整改情况:长城证券公司已就该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胜诉,并对担保人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同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设置独立信评岗位,加强投资风险管控。
13.2012年,所属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被外部单位侵占的钢材,采取实质性保全措施,造成2223万元资产面临损失。
整改情况:已责成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债务追偿,并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6人次,其中通报批评3人、书面检查3人,并将视债务追偿结果进一步研究处理。
14.2009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在集团批准的股权收购价款外,额外支付应由股权出让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等1846.41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甘肃公司已就此问题多次与项目股权出让方进行协商,暂未达成一致意见,拟通过法律手段追偿额外承担的费用,维护企业利益。
15.2009年,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违规垫资1000万元设立职工持股企业。
整改情况:已责成石岛湾核电公司全部收回了垫付资金,对石岛湾核电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并将该公司总经理调离原岗位,同时对2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对该公司职工持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16.2013年,所属华亭煤业公司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将公司房产出售给个人,涉及金额759.96万元。
整改情况:已责成华亭煤业公司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强化资产管理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华亭煤业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8人次,其中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人。
17.2012年至2013年,所属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公司违规列支设计和监理人员补贴62.8万元。
整改情况:已责成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公司全部收回了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8.2009年至2016年6月,所属华亭煤业公司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上报4起安全事故。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要求所属各煤炭企业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不按规定渠道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
19.至2015年底,所属146家企业使用的财务系统和302家企业使用的ERP系统不符合规定的接口标准,且2个信息系统间的数据组织结构、软件设计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数据交互困难。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制定印发《信息化及“互联网++”发展“十三五”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ERP系统功能,逐步实现ERP系统全覆盖,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同时对非电板块用友财务核算系统软件进行升级,研究电力板块SAP财务核算系统应用数据接口处理方案,解决财务软件数据接口标准问题。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用工程建设资金购买纪念品、高档酒水等共计216.8万元。
2.2013年至2014年,华能集团总部个别部门及所属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3次,消费26.02万元。
整改情况:对上述2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华能集团改进工作作风30条具体要求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已责成相关人员清退了违规报销和发放的有关费用,公开拍卖封存的剩余白酒和纪念品;对集团总部2个部门和所属2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责14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3人。
3.2015年,所属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部分领导人员未按规定处置所持职工持股企业股权,涉及金额41.8万元。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制定加强多经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多经企业职工持股和主业与多经企业关联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责成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全部清退了所持多经企业股权和取得的分红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问责追责7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2年对华能集团审计指出的问题中,有4个问题到此次审计时还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关于73个已开工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批复的问题,有23个项目仍未取得土地批复;关于垫资建设的16个电力送出工程未及时收回资金的问题,有2个项目的垫付资金仍未收回。
整改情况:华能集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抓审计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6个垫资建设送出工程问题和宁夏大坝发电公司股权受让程序长期停滞问题等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73个未取得土地批复的建设项目中,57个项目已完成整改,16个项目正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关于华能甘肃公司所属煤矿的探矿权问题,已制定综合解决方案,正在积极推进中。
中国华能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全面履行好中央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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