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供电公司实行电费账务集中管理 有效防范电费资金风险
2012-11-15 15:32: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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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营销账务工作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统一、集中、规范、标准的营销账务管理也是有效防范电费资金风险的有效手段。11月13日,记者了解到,辽宁鞍山供电公司按“大营销”实施方案要求,实现了营销电费账务集中核算,营销账务人员集中管理的新型组织架构;完善了前端营销业务与账务数据集成的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管理机制;优化了电费账务管控流程,提高了营销账务工作效率,确保了电费资金快速入账,使营销业务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鞍山公司按“大营销”业务实施要求,打破营销系统一个财务核算账套多个记账单位业务核算模式,在“SG186”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应用一个财务核算账套、一个记账单位核算架构体系,实现营销账务集约化管理,电费账户集团化运作方式。
营销会计科目调整。一是按照省公司颁布电费资金财务核算管理规章制度及核算办法,负责申请地市公司会计科目调整维护。从制度上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并按统一化管理标准执行;二是统一营销账务核算账套、记账单位,规范营销系统会计科目体系,营销系统按照五级科目框架,细化明细科目,将营销账务核算深化到营业业务最底层,清晰界定核算内容。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内部往来下设明细科目,保留二级科目即上缴电费、物电互抵,取消了城区、县级分中心三级明细科目;四是根据省公司营销账务核算要求,增加了应收票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业务核算调整。地市公司客户中心营业及电费部账务管理主要负责营财集成、银行账户管理、全局对账等工作。账务班电费核算员主要负责城区客户及66千伏及以上客户的营销账务核算;县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结算员负责本辖区的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应收电费发行、实收电费等营销前端业务数据,通过系统流程的业务核算处理,完成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营销账务核算。电费核算员按营销系统配置的工作权限,集中完成电费资金存储、电费资金业务核算,实现业务集中核算工作目标。
为配合“大营销”工作的实施,鞍山公司从2010年12月份到2011年底,开始对电费账户进行压缩清理,撤销海城、台安、岫岩原农电上划区域的乡镇电费账户共计64个,利用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覆盖优势,推行上门解款业务。在县级层面只开立一个邮政储蓄银行电费账户归集电费资金。大大减少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压缩了资金归集环节,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
电费资金实时联动归集,自动上划,电费资金归集率达到100% 。账户纳入省公司“资金池”管理,地市公司电费资金收入与上划,通过工商银行电费集团账户实现,实现了“异地业务本地化、结算业务网络化”的闭环式资金管理方式,推动了鞍山公司集约化工作的开展步伐。
按“大营销”管理模式创新及组织架构变革,鞍山公司对营销账务管理系统应用、城乡一体运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等方面所涉及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采用营销账务人员集中办公,电费账务集中核算的高效管理方式。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账务管理、账务班长及核算员的岗位工作标准,使电费收缴、账务核算和票据传递流程顺畅,协同工作开展有序。特别是对“到账确认”和“凭证审核”两个环节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电费资金到账的准确性,详细掌握电费回收状况,有效规避隐形欠费。加强月末未达电费资金的监控,防范资金风险。以手工对账代替自动对账,编制集团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全面掌握电费资金动态,对超期、跨月未达款项及时查明原因,尽早处理。
账务的集中管理,有效缩短在途工单的传递时间。工作衔接更为紧密,职责划分更为清晰,业务沟通更为及时,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意识。利用营财一体化系统,确保了营销应用系统与财务电价管控系统、ERP财务应用系统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协同一致。
下一步,鞍山公司将以“大营销”建设为契机,夯实营销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为开创公司营业管理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唐琢琳 邱静超)
鞍山公司按“大营销”业务实施要求,打破营销系统一个财务核算账套多个记账单位业务核算模式,在“SG186”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应用一个财务核算账套、一个记账单位核算架构体系,实现营销账务集约化管理,电费账户集团化运作方式。
营销会计科目调整。一是按照省公司颁布电费资金财务核算管理规章制度及核算办法,负责申请地市公司会计科目调整维护。从制度上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并按统一化管理标准执行;二是统一营销账务核算账套、记账单位,规范营销系统会计科目体系,营销系统按照五级科目框架,细化明细科目,将营销账务核算深化到营业业务最底层,清晰界定核算内容。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内部往来下设明细科目,保留二级科目即上缴电费、物电互抵,取消了城区、县级分中心三级明细科目;四是根据省公司营销账务核算要求,增加了应收票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业务核算调整。地市公司客户中心营业及电费部账务管理主要负责营财集成、银行账户管理、全局对账等工作。账务班电费核算员主要负责城区客户及66千伏及以上客户的营销账务核算;县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结算员负责本辖区的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应收电费发行、实收电费等营销前端业务数据,通过系统流程的业务核算处理,完成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营销账务核算。电费核算员按营销系统配置的工作权限,集中完成电费资金存储、电费资金业务核算,实现业务集中核算工作目标。
为配合“大营销”工作的实施,鞍山公司从2010年12月份到2011年底,开始对电费账户进行压缩清理,撤销海城、台安、岫岩原农电上划区域的乡镇电费账户共计64个,利用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覆盖优势,推行上门解款业务。在县级层面只开立一个邮政储蓄银行电费账户归集电费资金。大大减少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压缩了资金归集环节,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
电费资金实时联动归集,自动上划,电费资金归集率达到100% 。账户纳入省公司“资金池”管理,地市公司电费资金收入与上划,通过工商银行电费集团账户实现,实现了“异地业务本地化、结算业务网络化”的闭环式资金管理方式,推动了鞍山公司集约化工作的开展步伐。
按“大营销”管理模式创新及组织架构变革,鞍山公司对营销账务管理系统应用、城乡一体运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等方面所涉及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采用营销账务人员集中办公,电费账务集中核算的高效管理方式。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账务管理、账务班长及核算员的岗位工作标准,使电费收缴、账务核算和票据传递流程顺畅,协同工作开展有序。特别是对“到账确认”和“凭证审核”两个环节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电费资金到账的准确性,详细掌握电费回收状况,有效规避隐形欠费。加强月末未达电费资金的监控,防范资金风险。以手工对账代替自动对账,编制集团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全面掌握电费资金动态,对超期、跨月未达款项及时查明原因,尽早处理。
账务的集中管理,有效缩短在途工单的传递时间。工作衔接更为紧密,职责划分更为清晰,业务沟通更为及时,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意识。利用营财一体化系统,确保了营销应用系统与财务电价管控系统、ERP财务应用系统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协同一致。
下一步,鞍山公司将以“大营销”建设为契机,夯实营销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为开创公司营业管理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唐琢琳 邱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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