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力公司农电用工管理进入集约化专业化阶段
2012-07-12 09:58:34 来源:
A-
A+
电力18讯: 作者:汪超英 雷钟洋
7月6日,湖北浠水县散花供电所农电工顾细明对前来调研的湖北省电力公司负责人说:“省公司的措施解决了我们最关心的收入增长和技能提升问题,使我们增强了归属感和责任感,对未来充满信心。”7月起,湖北公司《农电用工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实施,在全省2.8万多名农电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湖北公司农电用工管理进入集约化、专业化阶段。
长期以来,湖北农电用工管理一直存在总量偏大、超岗位范围用工、激励机制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农电用工管理政策依据不足、多头管理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电工队伍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湖北公司自2010年起将农电用工划归人力资源部集中管理,应用ERP人力资源模块集中管控农电用工信息,为实现农电用工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湖北公司负责人多次到基层开展农电用工情况调研,提出了规范农电用工管理的工作要求。湖北公司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制订了《农电用工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岗位及用工计划、招聘、薪酬与激励、教育培训、技能鉴定、流动及退出、其他、附则10章共49条。
据悉,这一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农电用工管理提供了依据,特别是建立完善了农电用工管理的四个机制:岗位管理机制、进入机制、退出机制、激励约束和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并且,这项办法有诸多创新之处:在岗位管理方面,首次将农电用工岗位正式确定为农网配电线路工和农网营业工,并将用工总量和需求计划纳入省公司人力资源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在人员进出方面,首次统一了农电用工的入口标准及招聘流程,同时建立和完善岗位交流、竞聘和末位淘汰制度,促进农电用工有序流动;在员工利益方面,首次规定了农电用工的收入随售电量增长合理调节,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首次将农电用工教育培训纳入总体的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农电用工立足岗位成才。
7月6日,湖北浠水县散花供电所农电工顾细明对前来调研的湖北省电力公司负责人说:“省公司的措施解决了我们最关心的收入增长和技能提升问题,使我们增强了归属感和责任感,对未来充满信心。”7月起,湖北公司《农电用工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实施,在全省2.8万多名农电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湖北公司农电用工管理进入集约化、专业化阶段。
长期以来,湖北农电用工管理一直存在总量偏大、超岗位范围用工、激励机制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农电用工管理政策依据不足、多头管理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电工队伍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湖北公司自2010年起将农电用工划归人力资源部集中管理,应用ERP人力资源模块集中管控农电用工信息,为实现农电用工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湖北公司负责人多次到基层开展农电用工情况调研,提出了规范农电用工管理的工作要求。湖北公司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制订了《农电用工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岗位及用工计划、招聘、薪酬与激励、教育培训、技能鉴定、流动及退出、其他、附则10章共49条。
据悉,这一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农电用工管理提供了依据,特别是建立完善了农电用工管理的四个机制:岗位管理机制、进入机制、退出机制、激励约束和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并且,这项办法有诸多创新之处:在岗位管理方面,首次将农电用工岗位正式确定为农网配电线路工和农网营业工,并将用工总量和需求计划纳入省公司人力资源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在人员进出方面,首次统一了农电用工的入口标准及招聘流程,同时建立和完善岗位交流、竞聘和末位淘汰制度,促进农电用工有序流动;在员工利益方面,首次规定了农电用工的收入随售电量增长合理调节,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首次将农电用工教育培训纳入总体的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农电用工立足岗位成才。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