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10月23日下午,水电总院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关于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国资委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会议精神和张喜武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总院改革发展形势进行了研讨。
水电总院领导班子认为:《指导意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将《指导意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水电总院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的内在需要。与会人员表示,无论水电总院在今后的改革中怎么改,深化改革都是总院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做强做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要加深对《指导意见》的学习理解,更好地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措施和行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全面系统学习把握《指导意见》精神,要结合实际,认真思考总院在国企改革中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参与到改革的浪潮中,才能更好地确保总院成功转型。要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学习贯彻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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