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单位情况
阳春市富鑫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鑫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81MA4URCFB7R;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赖富贵;营业场所:阳春市春城岗脊村委会垌尾村18号;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承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上石方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
富鑫公司共有9人,法定代表人、监事、会计各一名,施工队6人为临时聘用人员。赖富贵任法人兼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事故施工项目情况
吴定坤计划承包三甲镇岳冲村委会茅坪村牛栏坑集体山地,规划用来种植巴戟。吴定坤因考虑到承包后的山地需用电且电表报装难,于是在未与村民签订山地承包合同的情况下,2018年8月16日与富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富贵签订架设220V表后供电线路合同,项目施工费用是13440元,工程项目材料由吴定坤负责提供,施工工期是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10月10日。施工队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立电线杆30支,做地拉8组,架设表后电线1500米。施工队由江晖任队长,负责项目工程具体实施工作,林传辉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巡查工作。
按照施工工序,施工队在茅坪公变台西边约60米的一处岭坡开始立电线杆(1#杆),然后沿岭坡往下再向西呈S形走向依次立杆,终点到吴定坤计划承包的山地处。1#杆与2#杆距离约200米,之间有3支旧电线杆,2#杆与3#杆距离约30米,后面所立的杆随地形相距30米至50米不等。为巩固线杆,根据地形实际需要设置8组地拉,其中一组地拉设在茅坪公变台西侧约50米的一支旧线杆处,该支旧线杆位于1#杆与公变台之间。
(三)事故公变台情况
事故发生在20KVA茅坪公变台。该公变台位于阳春市三甲镇岳冲村委会茅坪自然村,由市供电局始建于1988年至1989年间,按照电力行业的设计标准建造,已经正常运行了30年,一直以来由供电部门管理。公变台的电源是从山坪110KV变电站通过10KV小水电线茅坪支线输送到的,再由公变台输出380V、220V电,并以一路出线的形式,主要单独供16户茅坪村民使用220V低压电源。
茅坪公变台设置在10KV小水电线茅坪支线#10台架电杆处,该台架电杆由两条相距2.5米电杆组成。台架电杆共有三层角铁横担,第一层横担离地面3米,横担上放置一台20KVA变压器以及挂有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层横担比第一层高2.5米,横担上安装三个跌落式熔断开关和三个避雷器;第三层横担比第二层高2米,横担上设有3个隔离刀闸。第三层的每个隔离刀闸均与第二层的对应跌落式熔断器相连,连接线的电压为10KV。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调查组分别于2018年9月21日、10月24日两次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经现场勘查,发生事故的触电点在茅坪公变台第二层横担跌落式熔断器与第三层横担隔离刀闸之间的一条连接线(10KV)。
事故施工现场从茅坪公变台西侧60米一直向西方向呈S形立有1#、2#、4#、5#、6#、7#、8#电线杆7支,并在公变台西约50米处的旧线杆、2#线杆、8#线杆做地拉共4组(8#线杆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