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实施意见》印发
2007-01-30 16:08: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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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2006年12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生[2006]1203号文发出通知,颁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实施意见》。
通知提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已于近日正式颁发,为确保该标准在公司电网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运行、检修和技改等工作中有效的贯彻落实,公司生产部在充分征求各网省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实施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全文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实施意见
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严重威胁电网运行安全,是电力系统重点防范的主要事故之一。科学地确定电网污区等级,合理选择设备的外绝缘配置水平是防止发生电网污闪事故的有效措施。近几年电网运行情况表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确定的设备外绝缘配置水平已不能适应当前电网污秽变化的实际状况。为此,国家电网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在开展科研、借鉴国内外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以进一步规范电网污秽等级划分,科学选择设备外绝缘配置,从而全面提高电网的防污闪能力。
为确保本标准得以正确理解和有效贯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跨区电网、各区域电网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含公司所属发电厂升压站)。公司系统各单位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选型、运行、检修和技改等工作中均应执行本标准。
二、对并网设备的要求
鉴于电力系统设备外绝缘配置水平的统一性,根据国家电监会《发电厂并两运行管理规定》和技术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凡并入公司所属电网的发电厂、高压用户的设备外绝缘选择也应按照所并入电网的污区等级选择设备外绝缘配置o
三、本标准与GB/T16434―1996的关系
由于本标准对设备外绝缘配置的要求高于GB/T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中所作的规定,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现行防污闪管理和技术的有关规定、制度、标准进行修订。
四、2007年主要工作安排
1.2007年1~3月,公司生产部以区域电网公司为单位组织完成本标准的首轮宣贯和培训。各单位应有计划地安排对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检修、试研院等人员进行本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知识、污秽度测试、污区等级划分、外绝缘选择、污区图绘制及防污阏管理的有关规定。
2.2007年3月底,各单位按照现场污秽度监测布点的要求,结合原有监测点,对监测点进行修正和调整,完善监测档案。
3.2007年9月底,各单位完成新版污区分布图的绘制工作。
4.在新版污区分布图绘制完成之前,各单位应按照资产管理关系,在已有污秽测试数据、污区分级情况及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制订所辖电网设备外绝缘配置的临时规定,指导输变电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等工作。
5.对不满足本标准中外绝缘配置标准要求的输变电设备,各单位应按轻重缓急制订合理的整改技术措施,并优先在技改、大修计划中予以安排。
五、现场污秽度的确定原则
.1.现场污秽等级由现场等值盐密和灰密两参数(兼顾污秽不均匀分布影响)、运行经验和污湿特征确定。
2.对绝缘子现场污秽度的测量一般应在绝缘子连续积污3。5年(未经人工清扫),绝缘子表面积污达到或接近饱和情况下进行。
3.现场污秽度测试应包括现场等值盐密、灰密的测试和绝缘子上下表面污秽不均匀度(即上表面对下表面等值盐密之比)的测试。
4.对于已获得现场污秽度数据的地区,对等值盐密、灰密的比值若在本标准范围内,直接引用本标准;若在本标准范围之外,应提出修正值。
5.对于仅获得少量现场污秽度数据的地区,应对现场等值盐密与年度等值盐密的比值进行比对校验,提出修正值。
6.尚未开展现场污秽度测试研究与工作的地区,对于普通型绝缘子和双伞型绝缘子,推荐其现场等值盐密分别采用年度等值盐密的
通知提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已于近日正式颁发,为确保该标准在公司电网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运行、检修和技改等工作中有效的贯彻落实,公司生产部在充分征求各网省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实施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全文如下:
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严重威胁电网运行安全,是电力系统重点防范的主要事故之一。科学地确定电网污区等级,合理选择设备的外绝缘配置水平是防止发生电网污闪事故的有效措施。近几年电网运行情况表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确定的设备外绝缘配置水平已不能适应当前电网污秽变化的实际状况。为此,国家电网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在开展科研、借鉴国内外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以进一步规范电网污秽等级划分,科学选择设备外绝缘配置,从而全面提高电网的防污闪能力。
为确保本标准得以正确理解和有效贯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跨区电网、各区域电网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含公司所属发电厂升压站)。公司系统各单位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选型、运行、检修和技改等工作中均应执行本标准。
二、对并网设备的要求
鉴于电力系统设备外绝缘配置水平的统一性,根据国家电监会《发电厂并两运行管理规定》和技术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凡并入公司所属电网的发电厂、高压用户的设备外绝缘选择也应按照所并入电网的污区等级选择设备外绝缘配置o
三、本标准与GB/T16434―1996的关系
由于本标准对设备外绝缘配置的要求高于GB/T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中所作的规定,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现行防污闪管理和技术的有关规定、制度、标准进行修订。
四、2007年主要工作安排
1.2007年1~3月,公司生产部以区域电网公司为单位组织完成本标准的首轮宣贯和培训。各单位应有计划地安排对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检修、试研院等人员进行本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知识、污秽度测试、污区等级划分、外绝缘选择、污区图绘制及防污阏管理的有关规定。
2.2007年3月底,各单位按照现场污秽度监测布点的要求,结合原有监测点,对监测点进行修正和调整,完善监测档案。
3.2007年9月底,各单位完成新版污区分布图的绘制工作。
4.在新版污区分布图绘制完成之前,各单位应按照资产管理关系,在已有污秽测试数据、污区分级情况及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制订所辖电网设备外绝缘配置的临时规定,指导输变电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等工作。
5.对不满足本标准中外绝缘配置标准要求的输变电设备,各单位应按轻重缓急制订合理的整改技术措施,并优先在技改、大修计划中予以安排。
五、现场污秽度的确定原则
.1.现场污秽等级由现场等值盐密和灰密两参数(兼顾污秽不均匀分布影响)、运行经验和污湿特征确定。
2.对绝缘子现场污秽度的测量一般应在绝缘子连续积污3。5年(未经人工清扫),绝缘子表面积污达到或接近饱和情况下进行。
3.现场污秽度测试应包括现场等值盐密、灰密的测试和绝缘子上下表面污秽不均匀度(即上表面对下表面等值盐密之比)的测试。
4.对于已获得现场污秽度数据的地区,对等值盐密、灰密的比值若在本标准范围内,直接引用本标准;若在本标准范围之外,应提出修正值。
5.对于仅获得少量现场污秽度数据的地区,应对现场等值盐密与年度等值盐密的比值进行比对校验,提出修正值。
6.尚未开展现场污秽度测试研究与工作的地区,对于普通型绝缘子和双伞型绝缘子,推荐其现场等值盐密分别采用年度等值盐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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