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2003-06-30 23:19:52 来源:
A-
A+
电力18讯: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技术培训、技术信息等方面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记录、检查和考核。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计量法
国务院令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J 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档发[1992]8号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1988]4号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火发字[80]5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电建[1996]666号 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电建[1996]1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80]电技字第26号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电质监[2002]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电建[1995]543号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建质[1995]13号 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849号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国电电源[2001]218号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国电网[2000]786号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DL/T 5168-2002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3 总 则
3.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在原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3.02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所颁发有关的法规、规程及标准。
3.03 凡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施工企业2(以下简称公司)均应根据本导则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公司和所承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3.04在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为实现合同承诺展开活动。
3.05公司应按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范围(以下简称项目工程)建立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以下简称项目部),作为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工程施工,项目部的设置和管理行为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
3.06公司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负责。将部分工程项目合法分包给其他企业时,则分包企业应对公司负责;公司负责监管,并负连带责任。
3.07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各方之间,有关工程建设各种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按上级规定或承包合同约定执行。
4 施工技术责任
4.1组织机构和各级技术负责人
4.1.1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机构随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不同。火电建设公司一般建立四级技术责任制,设置四级技术负责人,实行技术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司设总工程师。
--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设总工程师。
--工地(队)设专责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工地设若干名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在工地专责工程师领导下分别负责各班组或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4.1.2送变电建设公司一般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司设总工程师。
--分公司(项目部)设总工程师。
--施工队(班组)设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
4.1.3总工程师、专责工程师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受同级行政正职领导。对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拥有决策权和否决权。在技术工作上,下级技术负责人受上级技术负责人领导。
4.1.4公司和项目部副总工程师在同级总工程师领导下分管一部分总工程师的<
本《导则》规定了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技术培训、技术信息等方面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记录、检查和考核。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计量法
国务院令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J 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档发[1992]8号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1988]4号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火发字[80]5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电建[1996]666号 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电建[1996]1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80]电技字第26号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电质监[2002]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电建[1995]543号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建质[1995]13号 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849号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国电电源[2001]218号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国电网[2000]786号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DL/T 5168-2002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3 总 则
3.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在原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3.02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所颁发有关的法规、规程及标准。
3.03 凡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施工企业2(以下简称公司)均应根据本导则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公司和所承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3.04在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为实现合同承诺展开活动。
3.05公司应按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范围(以下简称项目工程)建立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以下简称项目部),作为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工程施工,项目部的设置和管理行为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
3.06公司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负责。将部分工程项目合法分包给其他企业时,则分包企业应对公司负责;公司负责监管,并负连带责任。
3.07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各方之间,有关工程建设各种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按上级规定或承包合同约定执行。
4 施工技术责任
4.1组织机构和各级技术负责人
4.1.1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机构随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不同。火电建设公司一般建立四级技术责任制,设置四级技术负责人,实行技术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司设总工程师。
--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设总工程师。
--工地(队)设专责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工地设若干名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在工地专责工程师领导下分别负责各班组或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4.1.2送变电建设公司一般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司设总工程师。
--分公司(项目部)设总工程师。
--施工队(班组)设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
4.1.3总工程师、专责工程师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受同级行政正职领导。对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拥有决策权和否决权。在技术工作上,下级技术负责人受上级技术负责人领导。
4.1.4公司和项目部副总工程师在同级总工程师领导下分管一部分总工程师的<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