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通知要求开展脱硫设备运行状况检查
2007-07-03 13:14: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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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明确提出要对脱硫设备不能正常投运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为此国电集团公司6月6日发出通知,决定对系统内已建成脱硫设备(含CFB锅炉)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通知说,此次检查范围是:所有已建成投运的脱硫设备,包括脱硫技改设备和基建新增脱硫设备。检查内容和要求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脱硫设备的运行状况和主要运行指标。脱硫装置运行状况包括脱硫装置投运率、影响脱硫装置投运率的主要原因、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脱硫设备主要运行指标脱硫效率、排放浓度、电耗指标、物耗指标等 ,要求各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对所辖脱硫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调查表。脱硫设备按照运行状况分为三类:A类为可以正常运行,2007年1~5月份脱硫装置投运率达到90%以上,主要运行指标达到设计要求;B类为可以运行,但脱硫装置投运率达不到90%,或者主要运行指标较差,明显达不到设计值;C类为不能正常投运,对B、C类项目必须同时报送切实可靠的整改方案,确保能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通知说,此次检查范围是:所有已建成投运的脱硫设备,包括脱硫技改设备和基建新增脱硫设备。检查内容和要求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脱硫设备的运行状况和主要运行指标。脱硫装置运行状况包括脱硫装置投运率、影响脱硫装置投运率的主要原因、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脱硫设备主要运行指标脱硫效率、排放浓度、电耗指标、物耗指标等 ,要求各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对所辖脱硫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调查表。脱硫设备按照运行状况分为三类:A类为可以正常运行,2007年1~5月份脱硫装置投运率达到90%以上,主要运行指标达到设计要求;B类为可以运行,但脱硫装置投运率达不到90%,或者主要运行指标较差,明显达不到设计值;C类为不能正常投运,对B、C类项目必须同时报送切实可靠的整改方案,确保能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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