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条例"五•一"施行 举报电力违规将给予奖励
2005-02-28 08:49:54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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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水母网2月28日讯 “电老大”也要有人管!《电力监管条例》将从“五・一”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可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对于电力单位,《条例》设置了三条“高压线”,即: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的;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的,上面任何一条举报属实,电力监管机构可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赵志杰
对于电力单位,《条例》设置了三条“高压线”,即: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的;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的,上面任何一条举报属实,电力监管机构可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赵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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