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普”至“及” 不断深入――安徽电力公司“五五”普法工作纪实
2009-12-28 14:46:18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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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高璐 汪榕生
普法之 “普”,要义有三:一是普法内容的全面,二是对象的广泛,三是形式的多样。而普法之“及”,则是在“普”的基础上,让法制的精神、理念传至每个员工心中,落实到企业每一个行为中。就普法而言, “普”是基本功,“及”是高境界。在“五五”普法期间,安徽省电力公司着眼于“普”、用心于“及”,普法工作渐入佳境。如果说“普”已耕耘出一片绿意盎然的法制园地,而“及”则是这个园地中的一朵奇葩。
认真学习《物权法》
对照法律查找问题
2007年3月,《物权法》一颁布,安徽公司领导立即意识到大到企业建设、小到员工生活都将与这部法律紧密相连,要求法律人员在该公司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宣讲《物权法》。原定的一个半小时宣讲很快结束,但认真倾听的党组成员们意犹未尽,认为宣讲时间太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讲到、讲透,就要求法律人员再给本部全体员工讲一次。领导们对《物权法》的重视及率先垂范,使得安徽公司上下掀起了一场学习、运用《物权法》的热潮。在《物权法》颁布后的短短几个月中,该公司就开设《物权法》讲座20余场,由于讲座内容紧贴企业实际,激发了广大员工对这部法律的强烈兴趣,规划、基建、生产、安保、财务、营销等部门也纷纷从本专业的角度对照学习《物权法》,查找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方案、思路。
编发《法事专报》
进行针对性普法
领导干部是历次普法的重点对象,但他们工作繁忙,如何见缝插针地对其进行普法宣传,确是一件颇为费心的事。为此,安徽公司推出《法事专报》,从国家的立法动态、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工作动向、国家电网公司或其他网省公司的工作措施、本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协作及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中,发现具有法律风险防范价值的信息,并提供相关建议,供领导参阅。自2008年5月至今,已刊发《法事专报》23期,大到国家立法动态,小到企业内部的一次咨询,皆可作为《法事专报》的内容。
触电案件一直高居电力侵权案件之首,产权归属是认定此类案件责任的关键。针对因供用电设施产权不明导致触电赔偿案件频发的情形,《法事专报》特刊发《从该案看产权分界点清晰的重要性》一期,介绍了产权分界点的法律意义以及标注分界点的注意事项。
近年,由于供用电合同纠纷频发,2008年10月14日,安徽省内一家报纸以《“两协”叫板电力“霸王条款”》为题开辟一期专版,对现行供用电合同提出若干质疑。为引起领导重视,《法事专报》特刊发《一期值得关注的电力专版》,介绍背景知识、被挑出的“霸王条款”和分析建议3部分。
今年2月,《刑法》再次修订后,《法事专报》立即刊发了《刑法有关常识和该法的第七次修正》一期,详细介绍了修订背景、本次修订中与企业关联度较高的相关罪名等内容。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近日,某基层单位咨询省公司法律部门,称一位员工出差途中,因与战友饮酒过度,变成了植物人。其家属前来交涉,要求按工伤处理,问是否可行。法律部门当即给出否定意见,随后刊发《公餐饮酒与工伤风险》一期,具体分析了本起事故不可按工伤处理的理由,并指出若单位指派员工参加公务性饮酒,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的法律风险。
《法事专报》刊发后,因其文字简洁、内容鲜活、可读性和针对性强,深受领导和员工欢迎,都称赞这是一本帮助他们学法用法、自觉防范法律风险的不可替代的读物。
争取进行“马锡五式”审判
阐明科学 消除迷信
马锡五是上个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高级法院的院长,他经常将法庭开在田间地头,这种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式审判”。时隔60年后,一场“马锡五式审判”出现在安徽省淮南市。2007年夏,淮南一村民触电身亡,家属向当地法院起诉供电公司要求赔偿。与其他触电案件不同的是,原告坚称死者没有任何特别的举动,仅仅是从变压器下路过时,生生被电“吸”上去的。更无奈的是,当地许多百姓都相信这种说法并出来作证。看来这起诉讼不仅需要解决法律问题,还有阐明科学、消除迷信的任务。于是,淮南供电公司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将庭审的地点定在原告所称会“吸人”的变压器下。此次庭审吸引了四邻八乡的村民前来观看。通过这种形式的审判,既认定了事实和责任、宣扬了法律,又用事实给相信电会“吸”人的村民一个明白的说法。
举办供电所长培训班
传导法制精神到基层
供电所是供电企业最基层的营业窗口,因历史原因,供电所的依法经营管理较为薄弱。今年,安徽公司专门举办供电所长培训班,并在授课内容中专设《依法治企与供电所》一讲。为使培训内容既于法有据又贴近供电所实际,承担本讲的该公司法律部员工精心准备,不仅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还通过发放问卷、重点访谈等形式,尽可能收集所长们关心的问题。由于准备充分,培训深受所长们欢迎,他们一致反映,讲授的内容深入浅出,通过学习,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而且理清了不少过去认识模糊或错误的地方,受益匪浅。自今年年初以来,安徽公司已连续举办了20期供电所长培训班,共计1268名所长参加培训。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进行多样法制宣传
在“五五”普法过程中,安徽公司所属各单位紧贴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律“六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合肥供电公司在合肥电视台开办“供电一刻钟”栏目,至今已坚持了14年,不仅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过,而且已成为当地热播的节目之一;六安供电公司创作的法制动漫《那一刻,善恶有别》荣获全国大赛一等奖;宿州供电公司自编、自导、自演的反映电力设施保护的电视剧《不该发生的故事》,不仅在本省多家电视台播出,而且还在不少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内滚动播放;蚌埠供电公司开展了向农民、司机、垂钓者、学生等七类特定人群发出 “七封信” 的活动,专门向他们作出保护电力设施的提示;芜湖、阜阳等供电公司经常在“电影纳凉晚会”上放映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的专题片。至于将扑克、雨伞、环保纸杯、作业本、宣传单、购物袋等用作普法宣传的载体,更是多家供电公司的寻常做法。
普法之 “普”,要义有三:一是普法内容的全面,二是对象的广泛,三是形式的多样。而普法之“及”,则是在“普”的基础上,让法制的精神、理念传至每个员工心中,落实到企业每一个行为中。就普法而言, “普”是基本功,“及”是高境界。在“五五”普法期间,安徽省电力公司着眼于“普”、用心于“及”,普法工作渐入佳境。如果说“普”已耕耘出一片绿意盎然的法制园地,而“及”则是这个园地中的一朵奇葩。
认真学习《物权法》
对照法律查找问题
2007年3月,《物权法》一颁布,安徽公司领导立即意识到大到企业建设、小到员工生活都将与这部法律紧密相连,要求法律人员在该公司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宣讲《物权法》。原定的一个半小时宣讲很快结束,但认真倾听的党组成员们意犹未尽,认为宣讲时间太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讲到、讲透,就要求法律人员再给本部全体员工讲一次。领导们对《物权法》的重视及率先垂范,使得安徽公司上下掀起了一场学习、运用《物权法》的热潮。在《物权法》颁布后的短短几个月中,该公司就开设《物权法》讲座20余场,由于讲座内容紧贴企业实际,激发了广大员工对这部法律的强烈兴趣,规划、基建、生产、安保、财务、营销等部门也纷纷从本专业的角度对照学习《物权法》,查找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方案、思路。
编发《法事专报》
进行针对性普法
领导干部是历次普法的重点对象,但他们工作繁忙,如何见缝插针地对其进行普法宣传,确是一件颇为费心的事。为此,安徽公司推出《法事专报》,从国家的立法动态、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工作动向、国家电网公司或其他网省公司的工作措施、本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协作及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中,发现具有法律风险防范价值的信息,并提供相关建议,供领导参阅。自2008年5月至今,已刊发《法事专报》23期,大到国家立法动态,小到企业内部的一次咨询,皆可作为《法事专报》的内容。
触电案件一直高居电力侵权案件之首,产权归属是认定此类案件责任的关键。针对因供用电设施产权不明导致触电赔偿案件频发的情形,《法事专报》特刊发《从该案看产权分界点清晰的重要性》一期,介绍了产权分界点的法律意义以及标注分界点的注意事项。
近年,由于供用电合同纠纷频发,2008年10月14日,安徽省内一家报纸以《“两协”叫板电力“霸王条款”》为题开辟一期专版,对现行供用电合同提出若干质疑。为引起领导重视,《法事专报》特刊发《一期值得关注的电力专版》,介绍背景知识、被挑出的“霸王条款”和分析建议3部分。
今年2月,《刑法》再次修订后,《法事专报》立即刊发了《刑法有关常识和该法的第七次修正》一期,详细介绍了修订背景、本次修订中与企业关联度较高的相关罪名等内容。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近日,某基层单位咨询省公司法律部门,称一位员工出差途中,因与战友饮酒过度,变成了植物人。其家属前来交涉,要求按工伤处理,问是否可行。法律部门当即给出否定意见,随后刊发《公餐饮酒与工伤风险》一期,具体分析了本起事故不可按工伤处理的理由,并指出若单位指派员工参加公务性饮酒,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的法律风险。
《法事专报》刊发后,因其文字简洁、内容鲜活、可读性和针对性强,深受领导和员工欢迎,都称赞这是一本帮助他们学法用法、自觉防范法律风险的不可替代的读物。
争取进行“马锡五式”审判
阐明科学 消除迷信
马锡五是上个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高级法院的院长,他经常将法庭开在田间地头,这种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式审判”。时隔60年后,一场“马锡五式审判”出现在安徽省淮南市。2007年夏,淮南一村民触电身亡,家属向当地法院起诉供电公司要求赔偿。与其他触电案件不同的是,原告坚称死者没有任何特别的举动,仅仅是从变压器下路过时,生生被电“吸”上去的。更无奈的是,当地许多百姓都相信这种说法并出来作证。看来这起诉讼不仅需要解决法律问题,还有阐明科学、消除迷信的任务。于是,淮南供电公司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将庭审的地点定在原告所称会“吸人”的变压器下。此次庭审吸引了四邻八乡的村民前来观看。通过这种形式的审判,既认定了事实和责任、宣扬了法律,又用事实给相信电会“吸”人的村民一个明白的说法。
举办供电所长培训班
传导法制精神到基层
供电所是供电企业最基层的营业窗口,因历史原因,供电所的依法经营管理较为薄弱。今年,安徽公司专门举办供电所长培训班,并在授课内容中专设《依法治企与供电所》一讲。为使培训内容既于法有据又贴近供电所实际,承担本讲的该公司法律部员工精心准备,不仅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还通过发放问卷、重点访谈等形式,尽可能收集所长们关心的问题。由于准备充分,培训深受所长们欢迎,他们一致反映,讲授的内容深入浅出,通过学习,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而且理清了不少过去认识模糊或错误的地方,受益匪浅。自今年年初以来,安徽公司已连续举办了20期供电所长培训班,共计1268名所长参加培训。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进行多样法制宣传
在“五五”普法过程中,安徽公司所属各单位紧贴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律“六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合肥供电公司在合肥电视台开办“供电一刻钟”栏目,至今已坚持了14年,不仅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过,而且已成为当地热播的节目之一;六安供电公司创作的法制动漫《那一刻,善恶有别》荣获全国大赛一等奖;宿州供电公司自编、自导、自演的反映电力设施保护的电视剧《不该发生的故事》,不仅在本省多家电视台播出,而且还在不少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内滚动播放;蚌埠供电公司开展了向农民、司机、垂钓者、学生等七类特定人群发出 “七封信” 的活动,专门向他们作出保护电力设施的提示;芜湖、阜阳等供电公司经常在“电影纳凉晚会”上放映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的专题片。至于将扑克、雨伞、环保纸杯、作业本、宣传单、购物袋等用作普法宣传的载体,更是多家供电公司的寻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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