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副秘书长兼标准化管理中心主任许松林谈“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 扎实推进电力标准化改革和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新《标准化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化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标准化历史上的重要时刻,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质量第一、质量强国和创新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标准基础支撑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将进一步发挥标准化的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电力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涉及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电力标准化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化法》,全面推进电力标准化发发展和改革,服务电力建设、运行和管理。 一、《标准化法》的修订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标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技术依据,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新《标准化法》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 标准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早在2006年,习近平同志就指出: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长远意义。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标准化法》所规定的范围从1988年版主要为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新《标准化法》所覆盖实现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有利于实现标准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新《标准化法》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标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密不可分,新《标准化法》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新《标准化法》提出制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这些都体现了十九大提出的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新《标准化法》保障了产品质量提升。 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地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新《标准化法》着重强调了标准与质量的关系,明确提出对标准制定的原则要求,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标准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在标准的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提供。同时也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新《标准化法》将促进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走出去。 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既是贸易大国,也是制造大国,标准在国际市场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新《标准化法》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同时也鼓励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相互转化和应用。过去比较注重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我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新《标准化法》强调要结合中国国情来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也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 二、新《标准化法》的制度创新 原《标准化法》是1988年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本次修订是标准化法颁布实施近30年来的第一次修订。此次修法坚持了三个导向:一是问题导向,针对标准化工作存在的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性解决方案。二是改革导向,按照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的改革总体目标,修法重点是将改革的内容以法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三是实践导向,将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为法律条文,以更好地指导和支撑标准化工作。 新《标准化法》全文共六章45条,分为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无论是在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制还是在标准制修订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调整,有较多的制度创新亮点。 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 标准化工作具有涉及面广、跨部门跨领域的特点,在标准化建设成为国家战略要素的背景下,需要在更高层面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新《标准化法》提出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明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同时也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新法还规定要建立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以及有关的投诉、举报制度等。 强化了强制性标准的统一管理。 新《标准化法》对强制性标准的强化管理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清理整合。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将原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统一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由过去的三级整合为现在的一级,可以更好地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二是对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定。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并明确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三是严格了强制性标准的制订程序。此次修订明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并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 2015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启动了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这是我国标准化发展史上的一种创新,新《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了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明确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全文共出现44次团体标准,可见对这一新事物的强调和重视。 设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一个国家标准化整体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标准化工作的原始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只有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国家的标准化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新《标准化法》共11次提及企业标准,对原企业标准采用备案制的做法进行了调整,改为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这种开放的态度,对企业更加有效地参与到市场经济建设中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新《标准化法》要求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这意味着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与企业各项活动相符合的标准体系,将相关的标准进行有序的梳理,使之相配套相协调,并遵照执行,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新《标准化法》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这一做法可以得到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保证企业公平公证地参与市场的竞争之中。 增设标准实施后评估制度。 新《标准化法》要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这一条款必将改变标准重制定、轻实施的现状。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14年起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按照标准实施评价规范的要求,在节能减排、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已实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开展评估。同时,选择有条件的规划、设计、施工等企业,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培训及实施管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开展评估。 三、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做好新时代电力标准化工作 电力标准化工作是电力工业的重要基础性技术工作,对规范电力工业的技术行为、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电力企业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基本法律,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改革、创新、发展的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今后几年电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任务。 以标准质量为中心,加快电力标准基础研究和修订。 新《标准化法》提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先进标准的支撑。目前,电力标准已达2800多项,提高标准质量,保证标准科学性、先进性是首要任务。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加快标准修订步伐,缩短标准修订周期,确保标准的技术质量。要加强“国家质量基础(NQI)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 申报和立项的管理,《特高压交直流混联大电网运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和《太阳能光热发电及热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今年成功立项,2018年是项目实施的第一年,按照项目要求有序开展,同时做好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深化电力标准化改革,加快中电联标准制定。 我国标准化发展历史源远流长,主要是借鉴前苏联计划经济的模式。随着政府减政放权和企业经济活力的增强,原有的标准和标准化管理越来越不适应需要,政府包办标准的事情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标准化改革重要举措之一。新《标准化法》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中电联作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首批39个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之一,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并开展了组织建设和标准制定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明年是中电联标准试点的关键时期,国家将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工作。我们将在做好电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展中电联标准制定工作,切实有效增加电力标准供给,满足电力建设、生产和管理的需要。明年将启动建立中电联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转换机制,将中电联标准中符合转换要求的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与美国、欧洲等有关国家行业协会的联系,寻找合作机会,扩大中电联标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助力电力工业科技创新。 “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是《标准化法》立法宗旨。新《标准化法》也规定了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标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标准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手段和平台,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电力行业一贯重视科学研究,电力科技水平稳步提升,很多领域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用标准做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与转化周期,推动产业升级。一是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标准化工作。在火电节能环保、核电常规岛以及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微电网、电力储能等方面加大标准编制力度;二是加强配用电领域标准建设,支持配电网规划设计、配电网运营管理、直流配电系统、用能信息采集、电能替代、需求响应等方面标准建设;三是加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准编制进度,制定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充电服务平台信息交换等系列标准。四是完成能源互联网+标准研制专项工作。今明两年将完成能源互联网标准研制专项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能源互联网路线图及标准体系研究工作,开展重点标准制定工作。 推动电力标准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电力企业走出去。 新《标准化法》在标准国际化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近年来,电力标准国际化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在特高压、新能源、智能电网以及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组织机构方面,先后成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委员会等5个技术组织。国际标准提案和标准制定领域,电力行业提出和主导制定的IEC、ISO及IEEE标准和提案已达到50多项。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电力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在海外工程中技术标准的采用和实施问题也日益凸显。要进一步提高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更加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拓展和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紧密跟踪发达国家标准竞争策略和国际标准化发展方向;要加强国际标准提案的征集和提交,力争在关键标准主导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标准英文版翻译,完善英文版标准体系,不断推动中国技术标准的国际化;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要切实履行国家标准委赋予的责任和要求,将我国的技术标准、企业诉求通过技术对口单位的渠道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展示中国技术、展示中国标准,实现中国标准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以人民为中心,助力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落实。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人民的美好生活和乡村振兴离不开电力工业的发展。我国高度重视电力工业发展,过去相当的一段时期以来,电力一直处于短缺状态,电力生产不足制约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电力行业高度重视电源建设,加快配套输电网建设,但对配电网的建设重视不够,发展欠缺。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意见》,提出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供电质量、促进智能互联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着力解决配电网薄弱问题,提高新能源接纳能力,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络设施与服务体系。经过两年的努力,配电网重要标准已经发布,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满足配电网建设发展中对标准的需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创新性地提出的“精准扶贫”。电力企业认真做好扶贫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供电条件,同步开展的动力电覆盖工程,拓宽了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的致富渠道。电力企业深度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培育了新产业,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但光伏扶贫还没有标准进行规范,在国家标准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开展了“精准扶贫 乡村光伏电站系列标准”的编制,明年要加快编制进度,力争早颁布、早实施,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标准化法》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也为我国标准化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电力标准化工作要以新《标准化法》为准绳,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作用,凝聚行业力量,推动电力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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