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供电局“流动营业厅”为“两保户”送福利
2013-03-15 01:07:15 来源:竺昕珂 朱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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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3月1日上午,在宁波奉化大堰镇蒋家山头村,大堰供电营业所业务员马省军来到了“低保户”姚忠位老人家中,向他介绍免费用电政策和相关手续,并进行了现场办理。
姚忠位老人今年已经81岁高龄,没有配偶子女,没有房子,腿脚又不方便,平时寄住在他外甥姚阿平家里,每月仅靠400多元低保收入维持基本生活,十分不容易。得知自己以后每个月有15度的免费电可以用,姚忠位老人脸上乐开了花:“这个政策减轻我不小负担,政府、供电部门对阿拉‘低保户’这么关心,今天还上门来服务,除了感谢不晓得说什么好了……”
自2012年7月1日起,浙江省范围内“低保户”、“五保户”可享受每月15度的电量减免优惠政策,而该项政策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实施。
为做好“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工作,宁波奉化供电局从年初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及时与当地民政局联系,协同做好“两保户”的信息收集和核定工作;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培训,使供电营业厅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熟练掌握业务流程操作;同时,印发《免费用电政策宣传手册》及《浙江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的业务公告单》,将政策宣传到位。
在前期的信息收集过程中,该局发现不少“两保户”为孤寡老人或残疾人,文化程度不高,且有很大一部分居住在当地大堰、尚田等偏远山区一带,这些客户往往不能一次性带齐办理所需证件资料,重复往返营业厅行动极为不便。为了减少“两保户”往返奔波,该局简化办理手续,组织供电“流动营业厅”进村上门将政策宣传资料送到“两保户”手中,面对面讲解政策,现场办理申请手续,为特殊客户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据了解,“两保户”以市民政局的认定为准,自2012年7月1日迄今“两保户”享受的对应减免电费将在办理手续后一次性退还,2013年3月之后的免费电则在当月电量中扣除。这一政策将使奉化全市6334户“两保户”受益。(竺昕珂 朱炳辉)
姚忠位老人今年已经81岁高龄,没有配偶子女,没有房子,腿脚又不方便,平时寄住在他外甥姚阿平家里,每月仅靠400多元低保收入维持基本生活,十分不容易。得知自己以后每个月有15度的免费电可以用,姚忠位老人脸上乐开了花:“这个政策减轻我不小负担,政府、供电部门对阿拉‘低保户’这么关心,今天还上门来服务,除了感谢不晓得说什么好了……”
自2012年7月1日起,浙江省范围内“低保户”、“五保户”可享受每月15度的电量减免优惠政策,而该项政策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实施。
为做好“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工作,宁波奉化供电局从年初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及时与当地民政局联系,协同做好“两保户”的信息收集和核定工作;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培训,使供电营业厅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熟练掌握业务流程操作;同时,印发《免费用电政策宣传手册》及《浙江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的业务公告单》,将政策宣传到位。
在前期的信息收集过程中,该局发现不少“两保户”为孤寡老人或残疾人,文化程度不高,且有很大一部分居住在当地大堰、尚田等偏远山区一带,这些客户往往不能一次性带齐办理所需证件资料,重复往返营业厅行动极为不便。为了减少“两保户”往返奔波,该局简化办理手续,组织供电“流动营业厅”进村上门将政策宣传资料送到“两保户”手中,面对面讲解政策,现场办理申请手续,为特殊客户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据了解,“两保户”以市民政局的认定为准,自2012年7月1日迄今“两保户”享受的对应减免电费将在办理手续后一次性退还,2013年3月之后的免费电则在当月电量中扣除。这一政策将使奉化全市6334户“两保户”受益。(竺昕珂 朱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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