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供电局“农村路灯电费补助”推进村级路灯工程
2008-01-17 15:06:50 来源:嘉兴桐乡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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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冬日夜幕降临,浙江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吃完晚饭,散步到村文化广场活动的村民多起来,村里宽敞的水泥路上新安装的路灯发出桔黄色的灯光,乡村田野一派和谐迷人的色彩。村民们不用担心路灯电费的支出,按照桐乡市首创的“农村路灯电费补助管理办法”,庙头村每年可享受路灯电费补助金额12000余元。
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是该市第一个通过新农村电气化村考评验收的行政村。自2006年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来,庙头村用电量“芝麻开花节节高”,从2006年230万度到2007年330万度,比2005年157万度的翻了一番。村里经济发展了,农民们的生活品质逐步提高,开始与城市“接轨”,冰箱、空调、电热淋浴器等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农家。但村里没有路灯,一到晚上黑灯瞎火,路面漆黑,给村里上下班的村民出行带来了不便,而且还易发生交通事故。夜晚出行难,成为富裕起来的村民们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
为有效解决群众夜间行路难的问题,建设“亮化、美化、硬化、绿化、净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国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示范单位――桐乡供电局在积极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同时,心系“三农”,积极探索提出“通过补助农村路灯电费推进农村路灯工程”的思路,并积极向市委市府汇报。在桐乡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2007年4月,该市首创了“村级路灯电费补助办法”。该办法明确,对于全市已被命名为“新农村电气化村”的行政村,村级路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设,路灯电费纳入附加费支出,由供电部门按照行政村人口情况补助电费。“办法”详细规定了纳入电费补助的路灯须安装在村主干道路,功率200瓦,亮灯时间每天10小时每月30天,具体补助路灯只数,按上一年统计年鉴中统计的人口确定。按照大于或等于5000人、小于5000或等于3000人、小于3000人分别补助50、40、30只路灯电费。
该办法的出台后,桐乡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附加费支出,村民们村级道路亮化的梦想成为现实。庙头村村支书陆锦良介绍,该村里现有村民2937人,其中有1千多人在附近纺织、化纤等企业上“三班倒”。为了村民出行安全方便,2006年,村里出资在近3000米的主干道上安装了40只路灯,一直延伸到村文化活动中心。路灯安装好了,但产生的电费常年累月下来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无疑增加了村里的支出。2007年“村级路灯电费补助办法”出台后,陆锦良高兴地计算,按照办法规定,庙头村每年可享受到路灯电费补助金额12000余元。
“现在住在农村,跟城里没啥两样了!”自从装上路灯后,富裕起来的农民生活节奏开始与城市居民“合拍”。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乡村公路上漫步的村民多起来了,村文化活动中心成了村民健身的好去处。劳作之余,村民们和城市居民一样开展休闲活动,脸上带着舒心的笑容。村里有几位岁数大的老年人,习惯晚上到村文化中心喝茶聊天,以前,家人难免担心出行安全,现在好了,亮亮堂堂的路灯通到家门口,家里人再也不用担心了。屋里屋外亮堂堂,村民们深夜上下班回家也方便多了。
感受路灯电费补助政策,陆锦良十分感慨,“路灯工程没让老百姓花一分钱!产生的社会效益却很大!”
2007年12月下旬,桐乡市高桥、屠甸等6个镇(街道)顺利通过新农村电气化考评验收,至此,桐乡全市12个镇(街道)全部成为新农村电气化镇,实现了“镇镇电气化”。按照“路灯补助政策”,全市已建成的95个电气化村可享受到这一政策。据统计,其中已有23个村在村级主干道安装了路灯,1697盏路灯照亮了条条乡村路,村级公路亮化里程近100公里。
桐乡市供电局局长周之鸣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还要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路灯电费补助政策,加快了‘城乡一体化’的步伐,让群众得到了利益、看到了变化,增强了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冷丽华)
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是该市第一个通过新农村电气化村考评验收的行政村。自2006年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来,庙头村用电量“芝麻开花节节高”,从2006年230万度到2007年330万度,比2005年157万度的翻了一番。村里经济发展了,农民们的生活品质逐步提高,开始与城市“接轨”,冰箱、空调、电热淋浴器等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农家。但村里没有路灯,一到晚上黑灯瞎火,路面漆黑,给村里上下班的村民出行带来了不便,而且还易发生交通事故。夜晚出行难,成为富裕起来的村民们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
为有效解决群众夜间行路难的问题,建设“亮化、美化、硬化、绿化、净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国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示范单位――桐乡供电局在积极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同时,心系“三农”,积极探索提出“通过补助农村路灯电费推进农村路灯工程”的思路,并积极向市委市府汇报。在桐乡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2007年4月,该市首创了“村级路灯电费补助办法”。该办法明确,对于全市已被命名为“新农村电气化村”的行政村,村级路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设,路灯电费纳入附加费支出,由供电部门按照行政村人口情况补助电费。“办法”详细规定了纳入电费补助的路灯须安装在村主干道路,功率200瓦,亮灯时间每天10小时每月30天,具体补助路灯只数,按上一年统计年鉴中统计的人口确定。按照大于或等于5000人、小于5000或等于3000人、小于3000人分别补助50、40、30只路灯电费。
该办法的出台后,桐乡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附加费支出,村民们村级道路亮化的梦想成为现实。庙头村村支书陆锦良介绍,该村里现有村民2937人,其中有1千多人在附近纺织、化纤等企业上“三班倒”。为了村民出行安全方便,2006年,村里出资在近3000米的主干道上安装了40只路灯,一直延伸到村文化活动中心。路灯安装好了,但产生的电费常年累月下来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无疑增加了村里的支出。2007年“村级路灯电费补助办法”出台后,陆锦良高兴地计算,按照办法规定,庙头村每年可享受到路灯电费补助金额12000余元。
“现在住在农村,跟城里没啥两样了!”自从装上路灯后,富裕起来的农民生活节奏开始与城市居民“合拍”。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乡村公路上漫步的村民多起来了,村文化活动中心成了村民健身的好去处。劳作之余,村民们和城市居民一样开展休闲活动,脸上带着舒心的笑容。村里有几位岁数大的老年人,习惯晚上到村文化中心喝茶聊天,以前,家人难免担心出行安全,现在好了,亮亮堂堂的路灯通到家门口,家里人再也不用担心了。屋里屋外亮堂堂,村民们深夜上下班回家也方便多了。
感受路灯电费补助政策,陆锦良十分感慨,“路灯工程没让老百姓花一分钱!产生的社会效益却很大!”
2007年12月下旬,桐乡市高桥、屠甸等6个镇(街道)顺利通过新农村电气化考评验收,至此,桐乡全市12个镇(街道)全部成为新农村电气化镇,实现了“镇镇电气化”。按照“路灯补助政策”,全市已建成的95个电气化村可享受到这一政策。据统计,其中已有23个村在村级主干道安装了路灯,1697盏路灯照亮了条条乡村路,村级公路亮化里程近100公里。
桐乡市供电局局长周之鸣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还要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路灯电费补助政策,加快了‘城乡一体化’的步伐,让群众得到了利益、看到了变化,增强了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冷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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