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电业局抄表中心多种措施确保电费回收
2007-12-25 15:46: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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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业局抄表中心承担着集宁市区及丰镇市区大部分用户的抄表、催费工作。为了保证电费回收率月底完成80%,次月10日前完成100%,该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和网通(移动)公司配合,建立用户手机、固话信息档案,实现交费系统数据共享,开通短信催缴电费功能,以便通知用户及时交费。二是对财政拨款的单位部门,提前进行电费通知单的下发,及时通知用户欠费情况。三是对新闻、供热、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的欠费要主动上门服务,多渠道了解客户拨款情况及交费存在的困难,未雨绸缪,杜绝欠费。四是做好与集宁供电局、丰镇供电局的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工作扯皮,保证电费按期、足额回收。五是对居民小区等集中用户的小区通知栏或单元门口现场张贴《催缴电费通知书》进行催费。六是对于存在陈欠电费平时缴费不积极的,死盯硬守,对逾期不交的客户公开规劝,并将欠费钉子户公布于众,进行新闻曝光,经多次催交,仍不交纳电费的客户,抄表员可按规定流程停止供电。七是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明确抄表员、抄表班班长的责任,按照抄表员、抄表班班长、专责、副主任、主任层层考核原则,对未能完成电费回收的进行考核兑现。
一是和网通(移动)公司配合,建立用户手机、固话信息档案,实现交费系统数据共享,开通短信催缴电费功能,以便通知用户及时交费。二是对财政拨款的单位部门,提前进行电费通知单的下发,及时通知用户欠费情况。三是对新闻、供热、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的欠费要主动上门服务,多渠道了解客户拨款情况及交费存在的困难,未雨绸缪,杜绝欠费。四是做好与集宁供电局、丰镇供电局的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工作扯皮,保证电费按期、足额回收。五是对居民小区等集中用户的小区通知栏或单元门口现场张贴《催缴电费通知书》进行催费。六是对于存在陈欠电费平时缴费不积极的,死盯硬守,对逾期不交的客户公开规劝,并将欠费钉子户公布于众,进行新闻曝光,经多次催交,仍不交纳电费的客户,抄表员可按规定流程停止供电。七是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明确抄表员、抄表班班长的责任,按照抄表员、抄表班班长、专责、副主任、主任层层考核原则,对未能完成电费回收的进行考核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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