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业局勤学《条例》提升服务
2007-12-25 14:43: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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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11月27日,四川成都电业局与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共同举办了“物管条例与供用电合同履行”研讨会。会上,成都司法界一致认为,“成都电业局不仅优质服务工作做得好,法律意识也很强。”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成都供电、用电的现状,寻求既符合现状又满足《条例》规定的供用电模式,成都局联合房产管理部门举办了此次研讨会。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20多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与会者先后走访、调研了成都市棕南苑、金象嘉苑、雅典国际社区、万科城市花园等地,就电费交纳、电力设施运行维护、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刘汉固主任称赞说:“《条例》公布后,成都电业局很快地开展了学习和落实工作,这十分值得肯定。”对此,成都局副局长李俭表示:“一直以来,成都局都在积极地与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进行深度接触,旨在建立一个能够有效沟通,共同研讨的平台。这不但能为立法部门提供有意义的立法建议,同时也帮助企业本身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刁桂椋 徐 敏)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成都供电、用电的现状,寻求既符合现状又满足《条例》规定的供用电模式,成都局联合房产管理部门举办了此次研讨会。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20多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与会者先后走访、调研了成都市棕南苑、金象嘉苑、雅典国际社区、万科城市花园等地,就电费交纳、电力设施运行维护、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刘汉固主任称赞说:“《条例》公布后,成都电业局很快地开展了学习和落实工作,这十分值得肯定。”对此,成都局副局长李俭表示:“一直以来,成都局都在积极地与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进行深度接触,旨在建立一个能够有效沟通,共同研讨的平台。这不但能为立法部门提供有意义的立法建议,同时也帮助企业本身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刁桂椋 徐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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