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供电局建立谐波治理常态机制
2007-05-30 12:23:23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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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5月21日,浙江省永康供电局出台了谐波治理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电力需求侧的管理,防止谐波电流影响广大用户的安全经济用电,提高电网的电能质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永康是著名的中国五金之乡,有色金属压延、电动车、五金工具等加工业发展较快,炼钢电弧炉、中频炉、整流设备等设备使用广泛,为了减少这些谐波源向公用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用电网中产生谐波电压的现象,2004年以来,永康供电局大力开展谐波污染治理工作,先后在浙江钢海实业有限公司和联钢工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开展了谐波治理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不仅维护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而且为企业用户年节省电费达40万元,积极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
为了建立谐波治理常态机制,今年,永康供电局加强客户谐波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客户谐波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了永康电网电力客户谐波的入网、评估和监测等工作,使谐波治理管理工作纳入到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该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对于影响电能质量和污染电器安全使用环境的电气设备、工厂,在该设备、工程立项前,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入网运行产生的干扰、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对新上有关用电设备谐波水平评估和限制的条款,明确治理期限和限电措施。加强对各种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运行监督,客户限期采取措施改善。谐波治理的基本原则为"谁干扰、谁污染、谁处理"。大谐波源客户线路可装设在线监测仪表或报警仪表。谐波源客户专线应逐步装设保护装置,当谐波超过标准时可中断供电,以保护电网的公共安全。二是对有谐波源设备的客户根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的"三同时"原则治理。客户服务中心建立客户的谐波管理档案。在有谐波源客户的配电设备投运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对客户变电所正常用电时进行谐波测量,实测后谐波超标的,向客户提出谐波治理要求及措施,并督促限期做好谐波治理。三永康市供电局与谐波治理的企业签定谐波源治理协议书,确保谐波治理工程顺利进行。(徐芝婷)
永康是著名的中国五金之乡,有色金属压延、电动车、五金工具等加工业发展较快,炼钢电弧炉、中频炉、整流设备等设备使用广泛,为了减少这些谐波源向公用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用电网中产生谐波电压的现象,2004年以来,永康供电局大力开展谐波污染治理工作,先后在浙江钢海实业有限公司和联钢工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开展了谐波治理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不仅维护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而且为企业用户年节省电费达40万元,积极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
为了建立谐波治理常态机制,今年,永康供电局加强客户谐波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客户谐波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了永康电网电力客户谐波的入网、评估和监测等工作,使谐波治理管理工作纳入到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该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对于影响电能质量和污染电器安全使用环境的电气设备、工厂,在该设备、工程立项前,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入网运行产生的干扰、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对新上有关用电设备谐波水平评估和限制的条款,明确治理期限和限电措施。加强对各种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运行监督,客户限期采取措施改善。谐波治理的基本原则为"谁干扰、谁污染、谁处理"。大谐波源客户线路可装设在线监测仪表或报警仪表。谐波源客户专线应逐步装设保护装置,当谐波超过标准时可中断供电,以保护电网的公共安全。二是对有谐波源设备的客户根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的"三同时"原则治理。客户服务中心建立客户的谐波管理档案。在有谐波源客户的配电设备投运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对客户变电所正常用电时进行谐波测量,实测后谐波超标的,向客户提出谐波治理要求及措施,并督促限期做好谐波治理。三永康市供电局与谐波治理的企业签定谐波源治理协议书,确保谐波治理工程顺利进行。(徐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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