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供电公司分级考核服务事故
2007-04-18 09:00:28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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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从4月10日起,在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员工的头脑中又多了“服务事故”这一新概念。服务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同样计入考核,最严重的一级事故,责任人除扣3个月综合奖外,还有可能受到待岗处理,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盐城供电公司结合“优质服务年”活动,制定了优质服务事故处理规定,按性质、影响把服务事故分为三级。例如,出现在计划停电或临时停电后无故延期送电、停电信息未及时向95598客户服务中心报送、业扩流程超周期等情况,属于三级服务事故。服务事故发生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要调查清楚原因、过程、影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提交《优质服务事故调查报告书》。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重复发生相同事故的,都将加重处罚。该公司还要求,事故单位必须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等,并于查处事故一个月后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作者:魏正加
盐城供电公司结合“优质服务年”活动,制定了优质服务事故处理规定,按性质、影响把服务事故分为三级。例如,出现在计划停电或临时停电后无故延期送电、停电信息未及时向95598客户服务中心报送、业扩流程超周期等情况,属于三级服务事故。服务事故发生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要调查清楚原因、过程、影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提交《优质服务事故调查报告书》。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重复发生相同事故的,都将加重处罚。该公司还要求,事故单位必须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等,并于查处事故一个月后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作者:魏正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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