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区精细化考核的五个问题
2006-12-21 16:17:24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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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孙新春
一是工作量标准不宜统一,不应搞硬性一刀切。由于各地地理环境差异,用户总数不同,抄表难度不一等原因,对于台区简单地划为农村台区标准工作量和城区台区标准工作量是不合适的,还应设立城郊台区标准工作量。
二是应关注计量装置的改造,尤其是台区用户的户表的计量检验。“网改”六七年后的今天,许多居民电表早已过了法定检验期,出现了很大的误差,导致台区线损偏高。
三是电费回收考核应剔除历史和非主观因素,建议以中标之日后产生的电费为考核量。对于中标前的历欠电费,部分供电企业规定台区管理人员要承担20%到30%的回收责任,但这种涉嫌责权不等、奖罚不明的规定,有损台区管理员的历欠电费回收积极性。
四是应区别对待优质服务中的用户投诉,依法维护职工权益。通过投诉次数率来反映台区管理员的服务质量颇显武断。虽然用户投诉情况大多属实,但其中也不乏无礼取闹、故意刁难者。
五是奖惩力度应对等,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前部分地区的实施方案中,奖惩力度明显不对等,扣得重,奖得轻。
台区考核让抄表人员电费回收压力加大
一是工作量标准不宜统一,不应搞硬性一刀切。由于各地地理环境差异,用户总数不同,抄表难度不一等原因,对于台区简单地划为农村台区标准工作量和城区台区标准工作量是不合适的,还应设立城郊台区标准工作量。
二是应关注计量装置的改造,尤其是台区用户的户表的计量检验。“网改”六七年后的今天,许多居民电表早已过了法定检验期,出现了很大的误差,导致台区线损偏高。
三是电费回收考核应剔除历史和非主观因素,建议以中标之日后产生的电费为考核量。对于中标前的历欠电费,部分供电企业规定台区管理人员要承担20%到30%的回收责任,但这种涉嫌责权不等、奖罚不明的规定,有损台区管理员的历欠电费回收积极性。
四是应区别对待优质服务中的用户投诉,依法维护职工权益。通过投诉次数率来反映台区管理员的服务质量颇显武断。虽然用户投诉情况大多属实,但其中也不乏无礼取闹、故意刁难者。
五是奖惩力度应对等,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前部分地区的实施方案中,奖惩力度明显不对等,扣得重,奖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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