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力公司反窃电专项活动全面展开
2006-12-18 14:49: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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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从12月15日开始,公司为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维护我市良好的供用电秩序,结合天津市公安局正在开展的打击涉电犯罪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冬季反窃电专项活动。到2007年1月31日期间,公司将对个体商业、娱乐、餐饮等服务业场所以及群众举报或有窃电嫌疑的用户进行重点检查。
为确保反窃电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公司进行了具体部署,对有关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措施,通过开展普查、突查、夜查等行动,严厉查处,不留死角。同时要密切配合属地公安部门的打击行动,为公安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保证专项活动和公安打击行动的顺利进行。凡涉案金额万元以上的窃电案件,要及时上报公司备案,严禁发生以追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二是对公安人员配合查处的案件,要按照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三是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检查、处理严格分离,责任落实到位。专项活动期间的检查、查处记录,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录入现场检查工作单,做到检查一户、落实一户、录入存档一户。四是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活动中打击窃电犯罪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反窃电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反窃电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公司进行了具体部署,对有关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措施,通过开展普查、突查、夜查等行动,严厉查处,不留死角。同时要密切配合属地公安部门的打击行动,为公安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保证专项活动和公安打击行动的顺利进行。凡涉案金额万元以上的窃电案件,要及时上报公司备案,严禁发生以追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二是对公安人员配合查处的案件,要按照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三是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检查、处理严格分离,责任落实到位。专项活动期间的检查、查处记录,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录入现场检查工作单,做到检查一户、落实一户、录入存档一户。四是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活动中打击窃电犯罪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反窃电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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