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供电公司多措并举促电费回收
2006-12-13 14:17:18 来源:云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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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廖振昀
本网讯 云南省盐津供电公司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不断提高电费回收能力,今年以来电费回收工作成效明显。
随着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盐津电力经营市场不断拓展,电力负荷迅猛增长。针对售电量大幅增长的同时出现的电费回收困难和风险相应增大的新情况,盐津供电公司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创方法切实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一是实行电费回收责任制。建立起分管副总经理负总责,营销部主任、供电所所长、片区供电员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即把电费回收指标下达到供电营销单位和员工,明确奖惩标准,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形成从公司分管领导到员工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担风险的电费回收责任机制,从制度上为电费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强化宣
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标语、传单诸多形式广泛宣传《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电费回收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客户进一步明确了拖欠电费是违约行为,树立起“交纳电费是每个用电客户应尽的义务”的意识,增强了按时交纳电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不断改善收费服务条件。结合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的创建,对公司所属的14个供电营业厅(室)进行了新建或维修,并且延长了收费营业时间。同时,对计算机收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所有供电营业厅(室)联网收费,让客户在县域内的任何一个供电所都能交纳电费,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而且促进了电费的及时回收,大大缩短了客户占用电费的时间。四是实行电费预收制度。针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不断增多、电力供应点多面广、电费回收风险日益增大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月用电量达到1万千瓦时,经考察存在电费回收风险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在供用电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以该用户上3个月的平均用电量为标准预收1个月电费,有效地降低了电费回收风险。
今年以来,该公司电费回收工作明显好于往年。目前,50%以上的乡镇供电所已实现前11个月电费结零,用电大客户的欠费额较往年也大幅度降低,可望在12月21日前实现电费全面结零。
本网讯 云南省盐津供电公司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不断提高电费回收能力,今年以来电费回收工作成效明显。
随着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盐津电力经营市场不断拓展,电力负荷迅猛增长。针对售电量大幅增长的同时出现的电费回收困难和风险相应增大的新情况,盐津供电公司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创方法切实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一是实行电费回收责任制。建立起分管副总经理负总责,营销部主任、供电所所长、片区供电员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即把电费回收指标下达到供电营销单位和员工,明确奖惩标准,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形成从公司分管领导到员工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担风险的电费回收责任机制,从制度上为电费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强化宣
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标语、传单诸多形式广泛宣传《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电费回收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客户进一步明确了拖欠电费是违约行为,树立起“交纳电费是每个用电客户应尽的义务”的意识,增强了按时交纳电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不断改善收费服务条件。结合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的创建,对公司所属的14个供电营业厅(室)进行了新建或维修,并且延长了收费营业时间。同时,对计算机收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所有供电营业厅(室)联网收费,让客户在县域内的任何一个供电所都能交纳电费,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而且促进了电费的及时回收,大大缩短了客户占用电费的时间。四是实行电费预收制度。针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不断增多、电力供应点多面广、电费回收风险日益增大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月用电量达到1万千瓦时,经考察存在电费回收风险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在供用电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以该用户上3个月的平均用电量为标准预收1个月电费,有效地降低了电费回收风险。
今年以来,该公司电费回收工作明显好于往年。目前,50%以上的乡镇供电所已实现前11个月电费结零,用电大客户的欠费额较往年也大幅度降低,可望在12月21日前实现电费全面结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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