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县电力局“四分”法确保年终电费结零
2006-12-12 11:00:31 来源:河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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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徐彦杰)为确保年终电费结零,河北省南宫县电力局对电费回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采取“四分”法加大电费回收力度。
电费催收“分区”。各供电所所辖较大的村电费催收实行分区方式。分成若干个区,每个区设立区长,由班组长协助农电工按区催收。电费催收“分报”。将电费回收工作的每月一报改为每周一报,做到心中有数。每周由区长负责将交费到账情况及时与核算班对账,根据到账情况整理报表,并准备下一步的电费催缴工作。电费催收“分人”。按照用户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制定电费回收预警措施,对不同信誉的用电客户,采取不同的电费催缴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用电大客户电费回收。尤其对企业的欠费大户进行分析,了解用户生产、经营、销售情况,采取电费预付措施,保证电费的顺利回收。电费催收“分时”。该局对抄表的时间和顺序进行了调整,将大用户的抄表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5日提前到当月10日,电费也提前到当月25日结清,大大提前了收取电费的时间。
电费催收“分区”。各供电所所辖较大的村电费催收实行分区方式。分成若干个区,每个区设立区长,由班组长协助农电工按区催收。电费催收“分报”。将电费回收工作的每月一报改为每周一报,做到心中有数。每周由区长负责将交费到账情况及时与核算班对账,根据到账情况整理报表,并准备下一步的电费催缴工作。电费催收“分人”。按照用户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制定电费回收预警措施,对不同信誉的用电客户,采取不同的电费催缴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用电大客户电费回收。尤其对企业的欠费大户进行分析,了解用户生产、经营、销售情况,采取电费预付措施,保证电费的顺利回收。电费催收“分时”。该局对抄表的时间和顺序进行了调整,将大用户的抄表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5日提前到当月10日,电费也提前到当月25日结清,大大提前了收取电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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