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供电公司实行行风事件评级制度
2006-11-30 09:24:12 来源:河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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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记者 申军 贾慧丽)与客户吵架视为行风建设一般事件,当事人扣10分,罚款100元。因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视为行风建设重大事件,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分别处罚1000元,并解除单位主要领导职务。11月26日,淇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了为加强行风建设而采取的新举措。
淇县供电公司认真总结供电服务中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为,把行风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和特大事故等级别,实行行风评级制度,根据事件性质分别给予当事人不同程度的处罚。如该公司规定,工作人员在受理客户电话时,因文明用语不规范,造成客户不满意或在95598报修过程中未起到闭环管理监督作用,致使工作出现漏洞的,均视为一般事件;如工作人员以停电相要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或者因计划检修停电,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客户,给客户造成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均视为重大事件。
一位在营业窗口工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对行风事件处理得严一点儿,我们能理解,因为电力服务无小事。”
淇县供电公司认真总结供电服务中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为,把行风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和特大事故等级别,实行行风评级制度,根据事件性质分别给予当事人不同程度的处罚。如该公司规定,工作人员在受理客户电话时,因文明用语不规范,造成客户不满意或在95598报修过程中未起到闭环管理监督作用,致使工作出现漏洞的,均视为一般事件;如工作人员以停电相要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或者因计划检修停电,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客户,给客户造成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均视为重大事件。
一位在营业窗口工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对行风事件处理得严一点儿,我们能理解,因为电力服务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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