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供电公司公开接受客户监督
2006-11-09 09:59:42 来源:农电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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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重庆市潼南县供电公司思政部 周南岭
为贯彻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电力营销收费行为,让广大客户明白消费、放心用电。重庆市潼南供电公司近日在各营业所、营业窗口打出加强收费管理的公告,主动接受广大用电客户的监督。
公告内容有:1.潼南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用电客户收取电费、电度表损坏后的理赔性费用及用电业扩中的有关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供电营销人员向用电客户收费时,一律出具公司印刷的专用发票,发票上应标有“税务监制章”、“重庆市潼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凡用收据或白条收费,用电客户应拒绝支付。3.如广大用电客户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请及时向公司监察部举报。对举报一经调查属实,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公告还详细注明了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信的投递方式,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为贯彻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电力营销收费行为,让广大客户明白消费、放心用电。重庆市潼南供电公司近日在各营业所、营业窗口打出加强收费管理的公告,主动接受广大用电客户的监督。
公告内容有:1.潼南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用电客户收取电费、电度表损坏后的理赔性费用及用电业扩中的有关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供电营销人员向用电客户收费时,一律出具公司印刷的专用发票,发票上应标有“税务监制章”、“重庆市潼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凡用收据或白条收费,用电客户应拒绝支付。3.如广大用电客户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请及时向公司监察部举报。对举报一经调查属实,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公告还详细注明了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信的投递方式,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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