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2018-05-31 14:3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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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强调,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实行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
扶贫项目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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